財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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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之交易總額為一百四十七億九千三百三十九萬元,比一九七

○年多出百分之一百五十。

公司法例規定港督在行政局席上,有權承認証券交易所, 使其能公開買賣証券。承認之條件由港督會同行政局予以訂定 。截至一九七一年底,三間進行公開交易的証券交易所均獲得

政府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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