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8 — Page 157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就業 ┃109

進行的聯合行動達 186 次。勞工處也廣泛宣傳該處的投訴熱線 (2815 2200),鼓勵市 民舉報非法僱用勞工事件。

政府服務合約承辦商如因有關合約而需要僱用大量非技術工人,必須與有關的非 技術工人簽訂標準僱傭合約,以保障他們的權益

對違例欠薪的執法行動

二零零八年,勞工處對拖欠僱員工資的僱主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並積極預防欠薪 事件發生。該處就違例欠薪成功檢控的傳票達 958 張。年內,三名公司負責人及一名 僱主因拖欠工資而被判監禁或監禁緩刑。

僱員補償

香港的僱員補償制度採用不論過失的補償原則。根據這項原則,僱員受傷、患上 職業病或死亡的個案,不論是否因僱員的過失引致,僱主都必須支付補償。《僱員補 償條例》涵蓋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的受傷或死亡個案,同時也涵 蓋由指明的職業病引致的受傷或死亡情況。僱主必須持有有效保單,以承擔在該條例 和普通法下的法律責任。

勞工處於二零零三年在建造業推行自願復康計劃,協助因工受傷的建造工人得到 更佳護理,早日康復。計劃已分階段推展至所有行業。

勞工處協助受傷僱員和已故僱員的家人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向僱主索償。該處 也管理免息貸款計劃,為因工受傷僱員提供貸款。年內,共有四名受傷僱員及已故僱

員的家人獲提供貸款,總額達46,589 元。

如僱主拖欠工傷補償,受傷僱員或已故僱員的家人可根據僱員補償援助計劃獲得 援助。計劃的經費,來自僱主購買僱員補償保險時所繳付的徵款。

年內,勞工處通過研討會、宣傳小冊子及電子媒體宣傳短片,協助僱主和僱員加 深認識他們在《僱員補償條例》下的權益及責任。

二零零八年,政府修訂了《肺塵埃沉着病 (補償) 條例》,把癌症間皮瘤列為可獲 補償的疾病,並把條例的名稱相應修訂為《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 條例》。肺 塵埃沉着病及/或間皮瘤患者可根據該條例,向肺塵埃沉着病補償基金委員會申索補 償。 至於在一九八一年《肺塵埃沉着病 (補償) 條例》生效前被診斷患上肺塵埃沉着病 的人士,則可根據肺塵埃沉着病特惠金計劃,向政府申請特惠款項

在二零零八年年底,共有2030名肺塵埃沉着病及/或間皮瘤患者根據條例或特 惠金計劃,獲定期發放款項。年內,另有97名因肺塵埃沉着病引致死亡人士的家屬 獲發補償金。

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管理職業性失聰補償計劃,向從事指定高噪音工作而失聰 的僱員提供補償。年內,管理局共批准了 58 宗申請,發放補償款項達740萬元。管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