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5 — Page 241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195

地政總署也為市區重建局和香港房屋協會進行收地工作,以便落實市區重建計 劃。年內,當局為紅磡、大角咀、深水埗、西營盤、灣仔、筲箕灣、尖沙咀及荃灣受 17項市區重建計劃影響而須收回的152項物業的業主及佔用人,合共支付了3.7022 億元補償。

此外,地政總署繼續為九廣鐵路公司進行收地和清理土地的工作,以落實各項鐵 路工程計劃。截至年底,當局為西鐵工程及東鐵支線工程(包括上水至落馬洲支線和紅 磡至尖沙咀線)分別支付了2,000萬元和1,200萬元補償。

批地

香港的土地如非已批租土地,即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持有。新批出土地的租契 年期通常由批租日期起計定為50年,承批人除繳付地價外,並須由批租日期起每年繳 納相當於該土地應課差餉租值3%的地租。地租會隨應課差餉租值其後的改變而調 整。

雖然政府土地一般是通過公開拍賣出售,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或當政府希望預 先審議建議詳情時,亦會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賣地。前者的例子有加油站用地,後者 的例子有尖沙咀前水警總部用地涉及保存文物的商業發展招標項目。

如果情況合適,政府會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出土地。在這類直接批地的個案中,政 府所徵收的地價由象徵式(例如非牟利學校的個案)至十足市值(例如公用事業公司的 個案) 不等。

二零零三年十月,政府公布有關貫徹和深化房屋政策的聲明,內容包括決定通過 “勾地”機制恢復出售土地(政府由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起暫停賣地)。根據該機制,對 “可供申請售賣土地一覽表”內土地有興趣的人士,可提出其保證出價,藉此勾出土地 以供拍賣或招標。政府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和六月分別推行多項措施,促使賣地機制運 作更加暢順。這些措施包括把勾地申請的處理時間縮短30%、簡化勾地按金的要求, 以及只要出價最少達市價估值的80%便能勾出土地以供售賣。

年內,政府售出三幅房屋用地(總面積2.8公頃)、一幅商業用地(面積0.47公頃) 及六幅加油站用地(總面積 0.49 公頃),地價總額達124.9 億元。

除了政府供應的土地外,私人土地契約持有人可以主動要求修改土地契約條款(通 常須補地價),以便按照當時的規劃意向擴-

發展規模或改變發展類別。修改契約條款 的個案以修訂契約或換地形式處理。政府亦可因地界修訂等不同理由進行換地。年 內,當局完成了88宗修改契約條款和換地個案,涉及土地總面積 285.68公頃。

管理土地和執行契約條款

地政總署負責管理因自願交還、收回、契約期滿和根據不同條例進行重收或轉歸 行動而復歸政府所有的物業。二零零五年,地政總署接管了 37個新物業和售出了 15 個物業,轄下管理的物業共有465個。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