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195
地政總署也為市區重建局和香港房屋協會進行收地工作,以便落實市區重建計 劃。年內,當局為紅磡、大角咀、深水埗、西營盤、灣仔、筲箕灣、尖沙咀及荃灣受 17項市區重建計劃影響而須收回的152項物業的業主及佔用人,合共支付了3.7022 億元補償。
此外,地政總署繼續為九廣鐵路公司進行收地和清理土地的工作,以落實各項鐵 路工程計劃。截至年底,當局為西鐵工程及東鐵支線工程(包括上水至落馬洲支線和紅 磡至尖沙咀線)分別支付了2,000萬元和1,200萬元補償。
批地
香港的土地如非已批租土地,即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持有。新批出土地的租契 年期通常由批租日期起計定為50年,承批人除繳付地價外,並須由批租日期起每年繳 納相當於該土地應課差餉租值3%的地租。地租會隨應課差餉租值其後的改變而調 整。
雖然政府土地一般是通過公開拍賣出售,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或當政府希望預 先審議建議詳情時,亦會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賣地。前者的例子有加油站用地,後者 的例子有尖沙咀前水警總部用地涉及保存文物的商業發展招標項目。
如果情況合適,政府會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出土地。在這類直接批地的個案中,政 府所徵收的地價由象徵式(例如非牟利學校的個案)至十足市值(例如公用事業公司的 個案) 不等。
二零零三年十月,政府公布有關貫徹和深化房屋政策的聲明,內容包括決定通過 “勾地”機制恢復出售土地(政府由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起暫停賣地)。根據該機制,對 “可供申請售賣土地一覽表”內土地有興趣的人士,可提出其保證出價,藉此勾出土地 以供拍賣或招標。政府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和六月分別推行多項措施,促使賣地機制運 作更加暢順。這些措施包括把勾地申請的處理時間縮短30%、簡化勾地按金的要求, 以及只要出價最少達市價估值的80%便能勾出土地以供售賣。
年內,政府售出三幅房屋用地(總面積2.8公頃)、一幅商業用地(面積0.47公頃) 及六幅加油站用地(總面積 0.49 公頃),地價總額達124.9 億元。
除了政府供應的土地外,私人土地契約持有人可以主動要求修改土地契約條款(通 常須補地價),以便按照當時的規劃意向擴-
發展規模或改變發展類別。修改契約條款 的個案以修訂契約或換地形式處理。政府亦可因地界修訂等不同理由進行換地。年 內,當局完成了88宗修改契約條款和換地個案,涉及土地總面積 285.68公頃。
管理土地和執行契約條款
地政總署負責管理因自願交還、收回、契約期滿和根據不同條例進行重收或轉歸 行動而復歸政府所有的物業。二零零五年,地政總署接管了 37個新物業和售出了 15 個物業,轄下管理的物業共有465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