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5 — Page 238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192 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文,包括對違例建築物發出警告通知、強制規定新建樓宇必須提供緊急車輛通道、法 例規定岩土工程師註冊,以及提高《建築物條例》中有關嚴重罪行的罰款額,已於二 零零四年十二月開始生效。餘下的條文規定,含岩土成分的建築工程或街路工程必須 聘請註冊岩土工程師。這條文已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起生效。此外,屋宇署諮詢業界 意見的工作在二零零五年年底進入了最後階段。該項諮詢旨在制訂一套經簡化的監管 制度,以便有關人士在無須獲得圖則批准的情況下進行小型建築工程。當局會在適當 時候,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施行這套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修訂法例。

年內,屋宇署再發出多份新修訂的作業守則。《鋼材的結構使用作業守則》提供 有關樓宇設計標準的最新技術指引,而經修訂的《監工計劃書技術備忘錄》和經修訂 的《地盤監督作業守則》,則把《建築物條例》內有關地盤安全和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的 各種不同規定,綜合在一個單一的監工制度下。

公營發展

建築署是政府建築物的興建和監管機構,也是政府在建築政策、建築規劃和維修 方面的專業顧問,並同時是政府的建築師,為所有公共建築物(公營房屋除外)的發展 和維修提供全面的專業、技術和財務管理服務,主要工作範疇包括:

(i) 政府資助、委託和合資進行的工程項目

程項目,總值 422 億元;

年內,該署監督約 1090 項這類工

(ii) 工務計劃及醫院管理局的工程項目。年内涉及的工程項目共 338 項,總值

552 億元;以及

(iii) 維修公共建築物及設施,涉及的總樓面面積約 2 750 萬平方米。該署也負責 古物古蹟的保護和修復工作,並為公共屋邨範圍以外的津貼學校安排緊急和 大型維修工程。

二零零五年,該署執行或監管的建築工程共涉及開支達 111 億元,而所進行的定 期維修及小型改建工程的開支約為18億元。這些工程包括下列類別:

教育

年內落成的學校有14所,另有11所在興建中,將於二零零六年及二零零七年相 繼落成。該署在設計新校舍時,會考慮個別的環境因素和使用者的要求,並會在項目 發展的初期徵詢個別辦學團體的意見。其中兩所在年內落成的校舍,以 一條龍”小 學暨中學模式順利運作。另一所類似的校舍將於二零零六年落成。在“一條龍”模式 下,由同一辦學團體管理的學校能夠共用校園內的教學和體育設施,

教育統籌局九龍塘教育服務中心也於年內落成。在學校改善工程計劃下,該署近 年已完成 660所學校的改善工程,包括年内完成的107所。另外32所學校的改善工 程正在進行中。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