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財務 75
泛珠三角區域合作
二零零五年九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率領七十多名香港金融財經界人士,前 往福建省考察。這是在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下第一個香港金融界訪問團。訪問團的 成員包括銀行界、創業投資基金、商會、證券業、會計界和法律界的翹楚。這次訪問 讓香港的金融界及企業家對福建省的最新發展和投資機會加深了解,也讓福建省企業 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加深認識。
增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
政府致力加強香港的監管制度,推廣企業管治,改善金融基礎設施,並促進香港 債券市場的發展,從而增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内地首要集資中心的競爭力。
當局會因應世界各地的經驗和標準,繼續改善香港的監管架構,務使香港具備有 效的監管制度,以保持良好的商業水平並維持市場信心,而又不會對市場發展造成不 必要的障礙。增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的其他主要措施於下文簡述。
提高財務匯報的質素
高質素的財務匯報對維護香港企業管治制度至為重要。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 起,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的《香港財務匯報準則》在所有要項上都與《國際財務匯 報準則》完全相符。統一的會計準則為國際投資者及金融分析家所熟悉,有助比較不 同企業及這些企業在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業績,因而增加公眾對香港金融市場的透明度 及質素的信心。
此外,政府清楚知道有需要維持具效率、透明度及問責性,並符合國際標準的會 計專業規管制度。提出設立財務匯報局的建議,正是當局認同有必要加強市場和投資 大眾對香港財務匯報及企業管治架構在目前和將來都會繼續維持穩健的信心。
財務匯報局將會是獨立的法定組織,負責監督審計調查委員會及財務匯報檢討委 員會。審計調查委員會將負責就香港上市法團/集體投資計劃的核數師的涉嫌不當行 為進行調查,而財務匯報檢討委員會則負責就這些法團/計劃的財務報告涉嫌沒有遵 從有關法律、會計及規管規定進行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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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設立財務匯報局的建議在二零零三年九月及二零零五年二月的兩次公眾諮詢 中都獲得公眾大力支持,政府在二零零五年六月向立法會提交了《財務匯報局條例草 案》。年底時,該條例草案正由立法會審議。
促進資產管理業務
與其他地方相比,亞洲區的儲蓄率高企,預期這趨勢將會持續。香港位處亞洲中 心,有條件進一步發展成為一個國際資產管理中心。根據證監會在二零零五年七月發 表的《2004 年基金管理活動調查》(調查包括持牌法團及註冊機構),香港的基金管理 業務合併資產總值由二零零三年的29,470 億元增至二零零四年的36,180億元,增幅 為 23%。自一九八九年證監會成立以來,香港零售基金的數目由 781 個增至二零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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