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5 — Page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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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 金融財務

年的1933個,增幅超過一倍,以價值計算則增長15倍,由2,830億元增至43,000 億元。調查結果再次確定香港在亞洲作為全球投資者主要資產管理樞紐的地位。

為提供一個有利環境,讓香港進一步發展成為亞洲的資產管理中心,政府已取消 遺產稅,有效期追溯至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此外,政府已建議豁免離岸基金繳付 利得稅,使香港處理離岸基金税務的做法會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例如美國和英國看 齊。證監會也繼續檢討相關的守則和指引,協助有關方面推出新的投資產品,以便利 國際資金進入本地市場。

改善《證券及期貨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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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及期貨條例》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生效以來,一直順利實施。年內,證監 會繼續按照市場的發展來維持和更新《證券及期貨條例》。

政府在二零零五年一月就建議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以賦予主要上市要求法定 地位諮詢公眾。擬議的法例修訂訂明違反法定上市要求所受到的制裁。為配合政府的 諮詢工作,證監會就《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的建議修訂諮詢公眾,而 該規則會對法定上市要求作出規定。當局會因應所接獲的意見,就《證券及期貨條例》 的擬議修訂及證監會擬制訂的附屬法例擬稿作出修訂

證監會就有關《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 部披露權益制度的檢討進行諮詢後,建 議採納諮詢文件所載的大部分建議,目的是使提交通知存檔更為容易、簡化就微不足 道的改變而批給豁免的工作,以及為權益性質的改變下定義。證監會會建議修訂法 例,以實施這些建議。

二零零五年年初,證監會就《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5的修訂建議諮詢市場。該 等建議旨在對若干受規管活動的法律定義作出修訂,藉以配合市場的最新發展,當中 包括把“資產管理”一詞的定義擴大至涵蓋房地產投資計劃的管理。這些修訂條文已 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刊登憲報,並會在二零零六年一月生效。

證監會已在二零零五年三月完成有關檢討投資者賠償基金水平及經費的諮詢工 作。《證券及期貨(投資者賠償——徵費)規則》的修訂條文已在二零零五年十月生 效,這些條文訂明徵費自動暫停及恢復機制。在該機制下,如投資者賠償基金的資產 淨值超逾14億元,投資者賠償徵費會暫停,如賠償基金的資產淨值跌至十億元以下, 則投資者賠償徵費會恢復。證監會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在憲報刊登豁免公告,宣布由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起暫停收取投資者賠償徵費。

檢討《公司條例》

在一九八四年成立的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定期舉行會議,考慮各項對《公司條 例》的修訂,確保該條例符合商界不斷轉變的需要。常務委員會的秘書處服務由公司 註冊處提供。

常務委員會在全面檢討《公司條例》及進行企業管治檢討後,提出很多改革建 議。政府已通過多條主要的公司修訂條例,逐步實施這些建議。舉例說,《2004 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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