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 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償制度。該制度為徵用新界農地簡化評估的程序,使政府能夠早日發放補償,以方便
清理土地,
。
二零零四年,政府總共徵用了84202 平方米的私人土地,包括 83568平方米農 地及 634 平方米屋地。徵用的土地大多用於進行道路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和建校工 程。道路工程包括大嶼山東涌路改善工程、粉嶺軍地北的道路改善工程、在西貢沙角 尾村興建新的通路、為長洲舊墟的現有道路進行改善工程,以及在梅窩鹿地興建緊 急車輛通道。河道治理工程則包括在沙埔村進行河道修復工程,以及在元朗上章圍進 行防洪工程。建校工程包括在上水第31區興建兩所學校,以及在元朗第13區興建 三所學校。年內,政府因徵用土地而支付的補償款額為6.2億元。
地政總署也為市區重建局和香港房屋協會進行收地工作,以便落實市區重建計 劃。年內,當局為多個地點,即旺角、油麻地、大角咀、深水埗、灣仔、堅尼地城、 荃灣及尖沙咀受11項市區重建計劃影響而須收回的86項物業,合共支付了6,460萬 元補償。
此外,地政總署繼續為九廣鐵路公司進行收地和清理土地的工作,以落實各項新 的鐵路工程。截至年底,當局為西鐵工程及東鐵支線工程(包括上水至落馬洲支線和紅 磡至尖沙咀線)分別支付了7,900萬元和2,600萬元補償。
批地
香港的土地如非已批租土地,即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持有。新批出土地的租契 年期通常由批租日期起計定為50年,承批人除繳付地價外,並須由批租日期起每年繳 納相當於該土地應課差餉租值3%的地租。地租會隨應課差餉租值其後的改變而調 整
。
雖然政府土地一般是通過公開拍賣出售,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或當政府希望預先 審議建議詳情時,亦會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賣地。前者的例子有加油站用地,後者的 例子有尖沙咀前水警總部用地涉及保存文物的商業發展招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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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情況合適,政府會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出土地。在這類直接批地的個案中,政 府所徵收的地價由象徵式(例如非牟利學校的個案)至十足市值(例如公用事業公司的 個案)不等。
二零零三年十月,政府公布有關貫徹和深化房屋政策的聲明,內容包括決定恢復 通過“勾地”機制出售土地(政府由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起暫停賣地)。根據該機制,有 關人士對列入“可供申請售賣土地一覽表”內的土地可提出其保證出價,藉此勾出土 地以供拍賣或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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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政府總共售出五幅住宅用地(總面積5.86公頃)及十幅加油站用地(總面積
1.39 公頃),地價總額達188.9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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