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建築噪音
政府通過簽發建築噪音許可證,在晚上七時至早上七時及公眾假期,管制一般建築 工程所發出的噪音。許可證採用嚴格的標準,限制建築設備的使用,並禁止在樓宇林立 的地區進行嘈吵的人手作業。撞擊式打樁工程不得在晚間進行,即使在日間進行,也須 領有許可證。在市區,嘈吵的打樁機器每天最多只可開動三小時,但噪音較少的機器每 天最多可開動12小時。年內,環保署共發出約3000張許可證。有關未領許可證施工或 違反許可證條件的檢控個案約有270宗。一九九九年十月,當局已全面禁止在樓宇林立 的地區使用高噪音撞擊式打樁機(包括柴油、蒸氣及氣動打樁機)。
此外,政府亦已取締舊式嘈吵的機動設備。現行法例規定,建築用的手提撞擊式破 碎機及空氣壓縮機必須符合嚴格的噪音標準,並須取得“環保”噪音標籤。年內,環保 署共發出約1300張標籤,其中85%以上是發給新進口的低噪音設備的。
防盜警報器及鄰里噪音
有關住宅樓宇和公眾地方防盜警報器及鄰里噪音的投訴,均由警方處理。年內,警 方共處理約4600宗投訴,有31名違例者被定罪。
水質及污水收集系統
隨着城市不斷發展,水質污染問題日益嚴重。香港每日產生逾200萬公噸污水。由 於沒有適當設施處理維多利亞港周圍地區所排放的大部分污水,維港水質因而欠佳。不 過,自從昂船洲污水處理廠的部分設施啟用後,情況已見改善。年內,維港中部海水的 大腸桿菌含量,平均約為每100毫升6400個。
改善泳灘水質的工作已取得成效。當局藉着有效的管制和新設的污水收集系統,已 扭轉近年泳灘水質下降的趨勢。
此外,針對污染源頭採取的管制措施亦漸見成效。河溪水質正逐漸改善:評為水 質“極佳”或“良好”的溪流比率,由一九九一年的39%增至二零零一年的73%;列 入“極劣”或“惡劣”級別的河溪,則由一九九一年的41%降至二零零一年的8%。
污水處理與處置
維多利亞港兩岸地區的污水渠收集市區主要地域的污水,然後引入稱為“淨化海港 計劃”的污水排放系統內處理,以便作最後排放。這個系統分為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及 第三/四階段。
第一階段工程收集九龍、荃灣、葵青、將軍澳及港島東北部市區的污水。第一階段 的系統,包括位於地底最深達150米、長達23.6公里的污水收集隧道。隧道的挖掘工程 已於二零零一年年底全部完成,並已分期啟用。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已於一九九七年啟 用,是全球效率最高的化學強化一級處理設施,去除污染物的效能幾可媲美傳統的二級 生物污水處理設施。第一階段污水排放系統於二零零二年年初全面啟用後,將可收集並 處理約七成現時流入維港的污水。
根據原來的建議,第二階段工程包括興建一條深層污水隧道,從昂船洲導引經處理 的污水到香港以南海域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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