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1 — Page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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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

第三/四階段的系統會收集港島北部及西南部的污水,並把污水轉送至昂船洲處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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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二零零零年四月成立國際專家小組,根據第一階段工程的經驗,研究處理流 入維多利亞港的污水的原定方案是否仍然最具成本效益和符合環保原則。小組於二零零 零年十一月提交報告,建議利用佔地較少的污水處理技術,把污水處理程序提升至第三 級。這樣便可用維港內現有的短距離排放管排放經處理的污水,而毋須按照第二階段的 建議方案,敷設長距離的排放管。小組亦就第三/四階段工程提出了多個收集港島污水 的方案,並建議再進行一些深入的試驗和評估,以確定這些方案是否切實可行。二零零 一年年底,政府委聘顧問詳細研究上述各項建議在環境、工程和財政方面是否可行。政 府也計劃試驗佔地較少的污水處理技術,並研究各個採購方案。政府會根據顧問提出的 建議,擬訂多個可行方案,於二零零三年年底或二零零四年年初徵詢公眾意見。有關詳 情,可到政府網頁查閱。

污水收集整體計劃

香港分為16個污水收集區,各區均制定污水收集整體計劃,以定出須進行的工 程。這些工程預計共耗資132億元,現正分期進行,目的是改善現有設施,使排放的污 水符合水質標準。根據柴灣及筲箕灣區污水收集整體計劃進行的工程最早完成,已於一 九九七年竣工。荃灣、葵涌及青衣區的計劃也在一九九八年完成,而港島南區的計劃則 在二零零零年竣工。餘下的各項計劃將於二零零九年年底前推行。

為配合最新的人口預測和政府的房屋計劃,環保署現正研究各區的污水收集整體計 劃。該署現正檢討中九龍和東九龍、青衣、屯門、離島、港島、北區和吐露港地區的計 劃,以確定現有的整體計劃是否妥善,並確定須增設哪些污水基礎設施,才可應付日後 的房屋需求。

把污水渠接駁到個別樓宇的工程仍在進行。港島、九龍及新界數個地點也在進行改 善工程。根據《水污染管制(排污設備)規例》,環保署可規定業主把廢水排入新建的公 共污水渠。年內,5000人所產生的廢水排入公共污水渠,避免造成水污染。自該規 例於一九九五年年底實施以來,已有50200人所產生的廢水排入公共污水渠。

排污收費

把污水排入公共污水渠的用戶,均須繳付基本排污費。此外,30個工商行業由於 排出的污水濃度較住宅污水高,因此須繳付工商業污水附加費,以反映處理這些濃度較 高的污水所需的額外成本。徵收這些費用的目的,是支付污水收集、處理和排放設施的 部分營運和維修開支;這些設施的建設成本則繼續由政府從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撥款支 付。因此,住宅用戶繳付的排污费不多,耗水每立方米收排污費1.2元,每四個月結算 一次,首12立方米的用水免收排污費。當局正着手簡化重估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方法 和程序。

泳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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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灘是市民重要的康樂場地。為保障泳客的健康,政府採用嚴格的水質標準來監察 泳灘的水質。這套標準以大腸桿菌(顯示有沒有污水存在)含量來評估污染程度,是在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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