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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最多人投訴的機構是房屋署、懲教署、土地發展公司、地政總署、香港房屋協會、 市政總署、入境事務處、醫院管理局、政府總部和民政事務總署。這些大都是與市民接 觸較多和較頻密的部門,投訴數字較多亦與部門所提供的服務的性質有關。

審計署

審計署(前稱核數署)根據《基本法》而設立。《基本法》訂明,審計署可獨立執 行職務,並向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負責。審計署是本港歷史最悠久的政府部門之一,早於 一八四四年,便委出第一任核數首長。

一九七一年制定的《核數條例》規定,審計署署長負責審核政府帳目,並須把報告 書呈交立法會主席省覽。審計署署長也審核香港房屋委員會、醫院管理局轄下的前政府 醫院、五個營運基金和六十多個法定和非法定基金,以及其他公共團體的帳目。年內, 兩個市政局的帳目也由審計署署長審核。此外,審計署署長也審查本港各類政府補助機 構運作方面的財政狀況。

審計署的審計工作分為兩大類,分別是合規性審計工作和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前 者旨在確保政府和受審核團體的財政及會計帳項一般都準確妥當。《核數條例》賦予審 計署署長法定權力,審核帳目是否符合規格。

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旨在向政府總部決策局、政府部門、專責機構、其他公眾團 體、公共機構,或帳目須受審核的機構提供獨立資料、意見和保證,確保它們在履行職 務時厲行節約,既有效率,亦具效益。審計署署長按照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在一九九八 年提交臨時立法會的一套準則,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但就部分公共機構而言,審 計署署長則按照有關條例所賦予的法定權力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

審計署署長報告書呈交立法會主席和立法會後,會由政府帳目委員會審議。一九九 九年,審計署署長提交了三份報告書,其中一份關乎上一財政年度政府帳目的審核證 明,其餘兩份則是有關已完成的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一九九九年六月,行政長官要求 審計署署長就稅務局局長親自處理的稅務個案進行特別調查。有關的特別審查報告於一 九九九年八月呈交行政長官,並向公眾公開。

審計署署長就其他公共團體帳目擬備的報告書,均依照管制這些團體運作的法例, 提交有關當局。

公務員

香港公務員約佔全港就業人口的5%,為政府各部門和其他行政單位提供所需人 手。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公務員人數總計188000名,分別在約420個職系和1250個 職級工作。

政府總部的公務員事務局,負責公務員隊伍的管理工作,包括公務員的招聘、薪俸 及服務條件、人事管理、人力統籌、培訓及紀律等方面的政策和實務。公務員事務局經 常與各主要職工會協商。該局轄下的一般職系處,負責管理30800名行政、文書和秘書 職系人員。公務員管理主要受三份重要文件規管,分別為《1997年公務人員(管理)命 令》、《公務人員(紀律)規例》和《公務員事務規例》。這三份文件都是根據行政長官的 權力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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