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9 — Page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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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年內,當局在市區收回94幅私家地段,結清超過150宗補償申索。此外,地政處亦 就九龍鑽石山和延文禮士道兩項大型公共屋邨和學校發展計劃處理了合共128幅私家地 段的收地事宜,並已刊登憲報。這些地段將於二零零零年交還政府並清理妥當。

年內,全港在徵收土地方面付出的補償款額,為數逾27億元。

地政總署亦為土地發展公司進行收地工作,以便實行市區重建計劃。一九九九年, 收回受上環及旺角兩項計劃影響的13項物業,合共付給有關業權人法定補償8,100萬 元。另外五項計劃將於油麻地、灣仔、堅尼地城、荃灣及尖沙咀進行,涉及物業165 項,有關的收地申請已獲處理。

鐵路發展組繼續處理興建西鐵(第一期)所引致的土地事宜,共收回1118個私人 地段,面積為82.3公頃;並繼續處理地鐵將軍澳支線的工作,收回約1.9公頃地底內 層,受影響的地段共43個。該組現正為西鐵第一期工程處理發放補償(預計最終合共 29 億元)及解決索償的工作,並為另外三項工程,即九廣鐵路東鐵由紅磡至尖沙咀的支 線、馬鞍山至大圍的鐵路,以及由上水至落馬洲的鐵路延線,處理與土地事宜有關的工 作。

批地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土地全屬國家所有,政府負責土地的批出及管理。適合私營機構 發展的政府土地,大都以拍賣或招標方式出售。同時,政府會以象徵式地價,把土地直 接批予房屋委員會興建出租公共屋邨、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租者置其屋計劃及可租可 買選擇計劃單位,以及非牟利教育、醫療及慈善機構用來營辦學校、醫院、社會福利及 其他社會服務。政府亦以折讓地價批予香港房屋協會興建住宅發售計劃及出租屋邨 單位;而批予公共事業公司安裝設備及進行其他有關發展的土地,則以十足市值批出。

政府新批出的土地一般須繳付地價,租契年期由批租日起計通常定為50年。除繳 付地價外,承批人須由批地日期起每年繳納相當於該土地應課差餉租值3%的地租,而 地租會隨應課差餉租值日後的增減而調整。

每年,政府會公布土地出售及發展計劃,載列五年內供房屋發展及非房屋發展用途 的土地。在每個財政年度開始前,當局會把計劃更新,並向前推展一年。不過,在一九 九八年六月,政府鑑於當時的經濟狀況,實施特別措施紓緩經濟衰退,其中一項措施就 是在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財政年度餘下的時間,停止以拍賣或招標方式出售土地。

一九九九年二月,政府宣布由四月起恢復以拍賣及招標方式出售土地。除了公布一 九九九至二零零零財政年度土地拍賣及招標計劃並列明拍賣及招標日期外,政府又推出 新設的賣地申請制度,目的是要維持物業市場的穩定,使政府可配合市場需求靈活調節 土地的供應。

年內,當局售出16幅總面積15.35公頃的建屋用地及兩幅總面積4.94公頃的私人機 構參建居屋計劃用地;將八幅總面積12.54公頃供發展居者有其屋計劃、三幅總面積 14.74公頃供發展可買可租選擇計劃、六幅總面積47.93公頃供發展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土 地批予香港房屋委員會;並將一幅面積0.9公頃供發展住宅發售計劃的建屋用地批予香 港房屋協會。

除上述由政府負責的土地出售及發展計劃外,現時由私人持有的香港土地契約數量 甚多。這些契約的持有人經常主動要求更改或更新契約,以便根據規劃擴-

發展規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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