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是一份政府手冊,就各類土地用途和設施制定數量、比例、位 置和地盤規定的準則。手冊適用於規劃研究及擬備或修訂規劃圖則。當局不時檢討手冊 所載的準則,以配合政府政策、人口狀況,以及社會和經濟的趨勢。年內,當局修訂有 關社區會堂、社會福利設施、自修室、公用設施(架空輸電纜)、鄉郊地區及偏遠鄉村 的垃圾收集站、加油站,以及行人設施的規劃標準與準則。
為加深市民對規劃標準與準則的認識,同時方便非政府機構使用,規劃署把手冊上 存至該署的網頁。此外,手冊亦有公開發售,供市民逐章購買。
香港二十一世紀可持續發展研究
為確保香港能夠按目前的發展方向保持長遠的可持續發展,當局進行了這項研究。 研究於一九九七年九月展開,將於二零零零年年中完成,旨在制定一套名為“可持續發 展系統”的發展管理系統,協助政府更有系統地評審和監察與本港整體可持續發展有關 的經濟、社會及環境因素。
第一階段的公眾諮詢於一九九八年六月結束。之後,當局完成了多項工作,包括訂 立香港可持續發展的定義、制定指導性準則和可持續發展指標、構思一套可持續發展系 統( 包括電腦輔助決策支援工具),以及提出合適的實施機制。第二階段的公眾諮詢於 一九九九年十月展開,將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完成,旨在徵詢市民對研究結果的意見,從 而就各項可持續發展問題達成共識。
全港發展策略
全港發展策略在香港的規劃體系中處於最高層次,為本港整體的土地用途、運輸和 環境制定全面的規劃和發展大綱,也為擬備次區域規劃綱領和更詳盡的地區圖則的工作 提供依據。
全港發展策略最近一次檢討於一九九六年完成,建議的策略於一九九八年二月獲行 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時至今日,這次檢討在社會經濟方面所作的一些假設已變得 不合時宜,而公眾對策略的部分內容也不表贊同。此外,社會亦出現了一些影響策略性 規劃的新因素。種種情況顯示有需要進行新一輪的檢討。
全港發展策略新一輪檢討於十一月正式展開,旨在制定一個切合本港未來30年需 要的發展策略,稱為“香港二零三零:遠瞻與發展策略”。為了加深市民對這個策略的 認識,以及促使社會人士就策略達成共識,政府會在擬備新發展策略的整個過程中廣泛 徵詢民意。檢討預期於二零零一年年底完成。
次區域發展策略
次區域發展策略是連接全港發展策略和地區規劃的橋樑,把長遠的全港概括性規劃 理想和主題,演繹為本港五個次區域的地區規劃目標。這五個次區域分別為都會區、新 界東北部、新界東南部、新界西北部和新界西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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