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9 — Page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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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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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全日制學校教育,才可同時從事兼職工作。勞工法例有特定條文,保障兒童的安全、 健康和福利

勞工督察監察僱主有否遵守《僱傭條例》內有關僱用青少年和兒童、支付工資、發 放年假、法定假期、休息日、產假和疾病津貼的各項條文。該條例適用於本地及外來工 人。

勞工法例

勞工處負責執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勞工法例。當局已制定勞工法例,並輔以行政措 施,使香港的勞工法例達到國際接納的水平。

·九九九年,當局共制定八條勞工法例,以落實在僱員權益和職業安全及健康檢討 中提出的建議。

年內,當局修訂《僱員補償條例》,以修改可獲發補償的職業病的附表。此外,當 局也修訂《破產欠薪保障條例》,提高遣散費特惠款項的限額,並使勞工處處長在釐定 特惠款額時有較大彈性。處長可參考僱員減薪前的工資水平,以及僱主就此事所作的承 諾來作出決定。

在職業安全及健康方面,當局修訂了《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規定建造業和貨櫃 處理業的僱主必須為工人提供強制性安全訓練,以及賦權勞工處處長制定規例,規管安 全審核員和安全查核員的表現。此外,當局亦修訂《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附屬法 例,加強管制在密閉空間進行的工作和在建築地盤進行的高空工作,以及規定經指定的 工業經營須自我監管,推行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工人的工作安全。

執行法例

一九九九年,勞工處針對違反勞工條例及規例而提出的檢控,共有6364宗,罰款 總額達42,594,600元。

勞工顧問委員會

勞工顧問委員會是一個非法定組織,成立的目的是就勞工政策、法例和國際勞工公 約的適用情況等勞工事宜,向勞工處處長提供意見。該委員會並負責監察補-

勞工計 劃。委員會共有12名委員,其中六名代表僱主,其餘六名代表僱員,並由勞工處處長 或副處長出任當然主席。

勞顧會轄下設有五個委員會,分別處理僱員補償、就業服務、職業安全與健康、勞 資關係及國際勞工標準的實施。

國際勞工標準

國際勞工組織制定的《國際勞工公約》,為勞工行政管理、就業、職業安全與健康 等事宜訂定標準,以便各會員國效法。《國際勞工公約》對香港特區勞工法例的制定, 有重大的影響。現時適用於香港的《國際勞工公約》有45條,數量較國際勞工組織大 部分亞太區會員國為多。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日,中央人民政府通知國際勞工組織, 《國際勞工公約》第138號《1973年最低年齡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這是香港回歸祖 國後,首條適用於香港特區的《國際勞工公約》。香港特區繼續參與國際勞工組織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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