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7 — Page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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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在學校教育應用的資訊科技

當局早於八十年代初期,便已為中學生開設電腦科目。這些科目的內容涵蓋3個主 要範圍:電腦系統、信息處理和程序編製;課程的設計旨在協助學生掌握必需的資訊科 技技能,使能繼續在這方面深造進修和應付工作的需要。此外,當局於一九九四年推行 學校行政及管理系統,藉以輔助學校的策劃、管理和行政工作,以及方便學校與教育署 透過電子媒介互相傳遞資料。

近年,資訊科技發展一日千里,應用範圍日益廣泛。有鑑於此,政府愈來愈重視學 校教育所應用的資訊科技,特別是把資訊科技作為跨課程的教授和學習工具。政府於一 九九七年實施多項新措施,包括為每間官立及資助小學提供15部多媒體電腦,以助它 們推行電腦認知計劃和電腦輔助學習計劃。此外,政府又在職業先修學校及工業中學設 立資訊科技研習中心,讓學生運用嶄新科技學習工業和實用課程。由一九九八至九九學 年起,學校將獲提供額外的設備。現時,已接駁互聯網的中學數目超過400間 ( 佔全港 中學88% )。當局自一九九六年開始協助學校接駁互聯網,隨後並會協助小學上網。除 了提供硬件設備,當局也為教師開辦有關的培訓課程。同時,為配合把資訊科技應用在 教育方面,教育署已着手檢討課程設計和學校的設施。

為推廣資訊科技在中、小學教育的應用範圍,《一九九七年施政報告》提及當局會 就資訊科技在教育方面的應用,制定長遠策略,以鼓勵學校應用資訊科技,提高教與學 的成效。這項策略的主要目的,是要協助教師掌握必要的資訊科技應用技巧;利用電腦 輔助各個學科的授課和學習;以及讓學生在校內活動多應用資訊科技,從小習慣活學活 用。政府的目標,是在5年內,讓至少25%的課程利用新科技輔助教學;在10年內, 使資訊科技能廣泛應用於校園生活每個環節,而所有教師和中五畢業生都能夠運用自 如。

此外,《一九九七年施政報告》公布政府將於一九九八年推行一系列措施,以便學 校可即時加強資訊科技在教學方面的應用。這些新措施包括:

· 把小學、中學的電腦數目分別增至平均40部和82部;

購置和發展輔助教與學的新電腦軟件;

為教師提供更多應用資訊科技的訓練,並向學校提供專業和技術支援;

*在20間學校推行試驗計劃,為教與學應用資訊科技訂定最理想的模式;

籌備設立教育“專用聯網”,方便學校互通信息,共用資料。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的主要政策目標,是通過政府和非政府機構的共同努力,協助弱能人士融

入社會。

及早發現問題,是一項重要的預防措施。當局提供甄別及評估服務,以識別有特殊 教育需要的學齡兒童,使能在問題發展成障礙之前,及時採取適當措施和補救辦法。根 據綜合甄別計劃,所有小一學生均會接受聽覺及視力測驗。另外,教師可根據甄別準 則和指引,識別有言語障礙及學習困難的學童。需要進一步評估的學童,會在特殊教 育服務中心或學校接受聽覺、語言、心理或教育評估。部分學童也會獲轉介接受眼科 診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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