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6 — Page 59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法律制度

8千元。但當值律師服務總幹事可豁免被告繳交手續費。年內,共有39202名被告獲得 當值律師計劃的協助。當值律師計劃亦安排代表律師,為下列人士辯護:面臨引渡的被 告、參與以單向觀察鏡進行認人程序的疑犯,以及向總督會同行政局提出上訴的小販。 目前,當值律師小組共有924名大律師和律師。

法律輔導計劃於一九七八年設立,市民可在設於政務處的法律輔導中心免費獲得法 律指導。一九九六年一月,中西區政務處開設了一間法律輔導中心,使這些中心的數目 增至6間。市民可透過該計劃的任何一間轉介機構,約見義務律師。轉介機構目前共有 120間,包括所有政務處、明愛服務中心和社會福利署。年內,有超過580名律師自願 參加這個計劃,並有5117名市民獲提供這項服務。

-

一九八四年開設的電話法律諮詢服務,利用電話錄音為市民提供法律資料。在一九 九五年,這個系統已全部採用電腦操作,並且提供全日24小時的自動查詢服務。電話 錄音有粵語和英語,錄音資料包括婚姻、業主與租客、刑事、商業、就業、環境和行政 法例方面的問題。這些內容會定期更新,倘證實市民對其他課題有興趣,亦會加製錄音 帶,提供有關資料。在一九九六年,這項服務共設有69個課題,年內接獲的電話查詢 有19 168宗

27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