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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該處又提供一項名為「直接查冊服務」的電腦查冊設施。該項設施的用戶(以律師 事務所和其他專業機構為主),可透過本身辦公室的電腦終端機直接查閱電腦登記冊, 以及索取土地紀錄副本,無需親臨土地註冊處。
市區土地註冊處的所有土地登記冊都已輸入電腦,而目前以簿冊形式存放的新界土 地登記冊,正分批輸入電腦。整項計劃將會在一九九七年中完成
。
土地註冊處保存所有註冊土地文件的副本,供市民查閱。「文件影像處理系統」在 一九九六年七月開始運作,該系統把土地文件掃描,並把所得的電子影像儲存在光碟 內,以便快速檢索和分發。現時以縮微菲林或紙張形式儲存的土地文件,正分批轉換為 電子影像。全部轉換工作將於一九九八年底完成。
土地註冊條例規定,凡根據該條例註冊的文件,其在法律上的優先次序,依照註冊 日期先後決定。倘文件在簽訂日期一個月內註冊,則依照文件的簽訂日期決定次序。註 冊雖有保障作用,但不能保證業權。
土地業權條例草案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提交立法局,建議以業權註冊制度取代現行 的契約註冊制度,使業權更為明確,物業業主和買家得到更大保障,以及查核業權程序 得以簡化。立法局決定不在一九九五年七月結束的立法年度內審議該草案。其後草案曾 經修訂,或會再度提交立法局。有關土地註冊的統計數字,載列於附錄38。
政府產業轉易
地政總署的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就政府所有的土地轉易和有關事宜,為政府提供 專業法律服務。該處負責政府契約的簽發、續期、修訂和終止等事宜,又草擬和制定出 售、批出和交換政府土地的條件,以及分攤地稅及地價和追繳稅;此外,在房屋委員 會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樓宇、在財政司法團為無續期條款的政府契約續約、在政府買賣 私營機構發展計劃的單位、為私立學校辦理免息貸款按揭,以及購買物業作公務員宿舍 和安老院時,亦會提供轉易土地服務。
該處並負責按照地政監督同意方案,審批預售樓宇同意書的申請。年內有9份申請 獲得批准,涉及的市區住宅單位共3001個,新界方面則有27份申請獲批,涉及的住宅 單位數目為15 322個。
測量及製圖
地政總署的測繪處負責劃定一切發展地段的界線,並予以記錄,又設立及維持全港 測量控制網絡,並繪製各種比例的香港地圖,供土地管理、工程和法律用途,同時又負 責管理一個電腦化的土地信息系統。
測繪處為所有政府土地交易提供測量服務,確定及標示所有出售,批出/重批等土 地的地界,並保存一套以數碼載錄所有已批出土地及政府土地界址的詳細記錄。
該處設立的全港測量控制網絡,為各類土地及工程測量工作,提供所需的參考點。 該處現已採用全球定位系統(GPS),確定參考點的位置。該系統是以一個稱為世界大地 測量系統84 (WGS84) 的全球坐標系統為根據,接收人造衛星的訊號來定位。
測繪處所繪製的香港地圖當中,一套3000張的1:1000比例基本地形圖,是一切 其他地圖的依據。較小比例的地圖有1:5000比例的單色地圖,以及1:20000比例至 1: 300 000 比例的彩色地圖。除了1:1000比例的基本地圖外,所有地形圖上都有中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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