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制和行政
效率促進組
效率促進組於一九九二年五月成立。該組隸屬布政司署,並按公營部門改革小 組的指示辦事。效率促進組的職責是確保當局在制定政策目標和優先次序、管理員 工和鼓勵員工士氣、控制資源運用及為市民提供服務等各方面,能夠作出改善。要 達至這些目標,便須堅守開明、盡責和承擔責任等重要原則。換句話說,效率促進 組的職責,便是將公營部門改革的理念落實執行。
行政體制
香港政府的行政組織,由各科及部門構成,而各科均隸屬布政司署,由司級首 長主管。目前布政司署屬下的決策科有12個;而資源科則有兩個,分別負責財政和 公務員事宜。
政務、憲制事務、教育統籌、衛生福利、規劃環境地政、文康廣播、保安及運 輸等科均主決策,首長直接向布政司述職。公務員事務科(主資源),亦歸布政司管 轄。此外,經濟、金融、工商、工務等決策科的首長,則直接向財政司述職。主資 源的財政科,亦須向財政司負責。
政府部門首長負責指導其轄下部門的工作,使已獲通過的政策行之有效。部門 首長須向各科的司級首長負責,但若干部門則屬例外,例如核數署署長和廉政專員 須直接向總督述職,以確保核數署和廉政公署的獨立地位;其他如司法部向首席大 法官負責,律政署向律政司負責,均屬例外。在本港行政體制內,目前有68個部門 和機構。
為使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更為協調,布政司委員會之下設立了7個政策小組,把 工作範圍相關的各科司級首長集合起來,共商要務。其中6個政策小組由布政司任 主席,分別為社區事務;憲制事務;地政、工務、運輸、房屋和環境保護;公務員 事務;社會服務,以及律政和保安。法律事務小組則由律政司擔任主席。
行政事務申訴專員公署
根據行政事務申訴專員條例在一九八九年成立的行政事務申訴專員公署,是一 個獨立機構,旨在為市民提供申訴途徑。市民如對政府部門的行政決定、行為、建 議和失職有所不滿,均可提出投訴。投訴會交由一位非擔任公職的獨立人士進行調 查並作出報告。行政事務申訴專員可調查市民對政府所有部門及醫院管理局行政失 當的投訴,但有關警隊和廉政公署的投訴,由於另有制度予以處理,所以不屬專員 的職權範圍。向專員提出的投訴,均須由一位立法局非官方議員轉介,而轉介須經 投訴人同意。
在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期間,該署共接獲143宗投訴。承接上 年所轉入的54宗個案,該署所處理的個案,合共有197宗。年內,處理完竣的個案 共154宗,其中經調查的有113宗。調查後,證實全部是有根據的有9宗(佔8%), 部分是有根據的有32宗(佔28.3%),而毫無根據的則有72宗(佔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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