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2 — Page 179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社會福利

年內,社會福利署為98宗事件中合共4042名登記災民提供緊急救濟服務。該 署亦協助供應熱飯予來自越南的難民和船民。

為防止濫用各項福利援助計劃,當局設立一個特別小組,負責調查涉嫌欺詐或 難以追討多付款項的個案。年內,該小組完成調查的個案共有19宗。

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

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是一個獨立組織,成員由總督所委任的非官方人士組成。 凡對社會福利署就公共援助、特別需要津貼和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所作決定有所不滿 的人士,均可向該委員會提出上訴。年內,該委員會共聆訊上訴138宗,其中6宗為 公共援助個案,130宗涉及特別需要津貼,而與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有關的上訴則有兩 宗。

為罪犯提供服務

為罪犯提供服務方面,社會福利署負責執行若干法定職責,那便是以社會工作 的方法來執行法庭的指示。這些服務的主要目的,是透過感化督導、服務社會令計 劃、青少年罪犯住院訓練和善後輔導服務,幫助罪犯改過自新。

本港共有11間感化辦事處,為10間裁判法院、各地方法院及最高法院,提供感- 化服務。感化主任負責執行法庭的指示,調查罪犯的背景及家庭環境。他們亦調查 囚犯的背景及家庭環境,以便法庭考慮作出減刑。此外,他們還督導罪犯,使達至 感化令所訂的要求。感化督導適用於7歲以上任何年齡的罪犯。該制度讓罪犯可以 繼續留在社會,但須接受督導,並遵守法庭規定的行為準則。感化主任採用以家庭 為中心的處理手法,與接受感化者的家人緊密合作。為推動社會人士參與協助罪犯 改過自新,當局招募義工與接受感化者及院童為友,並透過進行無須專業技能及知 識的活動來幫助他們。

社會服務令計劃是一項透過社區幫助罪犯改過自新的服務,旨在讓罪犯於接受 懲罰之餘,亦有機會改過自新。根據這項計劃,凡年齡在14歲以上,因觸犯法例而 可被判入獄的罪犯,均須義務為社會服務,以及接受感化主任的輔導。年內,這項 計劃已擴展至所有裁判法院。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是社會福利署和懲教署聯合設立的,負責為年齡介乎 14至25歲的被定罪青少年制定最合適的自新計劃,供裁判官在判案時參考使用。

社會福利署設有7所感化院,總共提供636個名額。各感化院提供的訓練課程略 有不同,以切合接受感化者的需要。這些感化院提供教育、職業先修和個性品格方 面的訓練,協助青少年罪犯重返社會,成為奉公守法的市民。海棠路男童院和馬頭 圍女童院,各由一間羈留所及一間感化院所組成,專收容青少年罪犯及法庭認為須 予照顧和保護的女童。培賢兒童院是一間男童羈留所。培志男童院為青少年罪犯提 供住宿訓練。均背山男童院及青山男童院均為感化學校,收容入院時年齡未滿16歲 的童犯。觀塘宿舍則收容16至21歲須接受感化的青少年。

145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