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年內,社會福利署為98宗事件中合共4042名登記災民提供緊急救濟服務。該 署亦協助供應熱飯予來自越南的難民和船民。

為防止濫用各項福利援助計劃,當局設立一個特別小組,負責調查涉嫌欺詐或 難以追討多付款項的個案。年內,該小組完成調查的個案共有19宗。

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

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是一個獨立組織,成員由總督所委任的非官方人士組成。 凡對社會福利署就公共援助、特別需要津貼和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所作決定有所不滿 的人士,均可向該委員會提出上訴。年內,該委員會共聆訊上訴138宗,其中6宗為 公共援助個案,130宗涉及特別需要津貼,而與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有關的上訴則有兩 宗。

為罪犯提供服務

為罪犯提供服務方面,社會福利署負責執行若干法定職責,那便是以社會工作 的方法來執行法庭的指示。這些服務的主要目的,是透過感化督導、服務社會令計 劃、青少年罪犯住院訓練和善後輔導服務,幫助罪犯改過自新。

本港共有11間感化辦事處,為10間裁判法院、各地方法院及最高法院,提供感- 化服務。感化主任負責執行法庭的指示,調查罪犯的背景及家庭環境。他們亦調查 囚犯的背景及家庭環境,以便法庭考慮作出減刑。此外,他們還督導罪犯,使達至 感化令所訂的要求。感化督導適用於7歲以上任何年齡的罪犯。該制度讓罪犯可以 繼續留在社會,但須接受督導,並遵守法庭規定的行為準則。感化主任採用以家庭 為中心的處理手法,與接受感化者的家人緊密合作。為推動社會人士參與協助罪犯 改過自新,當局招募義工與接受感化者及院童為友,並透過進行無須專業技能及知 識的活動來幫助他們。

社會服務令計劃是一項透過社區幫助罪犯改過自新的服務,旨在讓罪犯於接受 懲罰之餘,亦有機會改過自新。根據這項計劃,凡年齡在14歲以上,因觸犯法例而 可被判入獄的罪犯,均須義務為社會服務,以及接受感化主任的輔導。年內,這項 計劃已擴展至所有裁判法院。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是社會福利署和懲教署聯合設立的,負責為年齡介乎 14至25歲的被定罪青少年制定最合適的自新計劃,供裁判官在判案時參考使用。

社會福利署設有7所感化院,總共提供636個名額。各感化院提供的訓練課程略 有不同,以切合接受感化者的需要。這些感化院提供教育、職業先修和個性品格方 面的訓練,協助青少年罪犯重返社會,成為奉公守法的市民。海棠路男童院和馬頭 圍女童院,各由一間羈留所及一間感化院所組成,專收容青少年罪犯及法庭認為須 予照顧和保護的女童。培賢兒童院是一間男童羈留所。培志男童院為青少年罪犯提 供住宿訓練。均背山男童院及青山男童院均為感化學校,收容入院時年齡未滿16歲 的童犯。觀塘宿舍則收容16至21歲須接受感化的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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