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1 — Page 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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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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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建築工程在平日晚上(晚上七時至翌晨七時)或在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使用機 動設備,是受到環境保護署所執行的建築噪音許可證制度管制。當局根據技術備忘 錄所載的噪音準則和程序評估許可證申請書,而這些許可證通常會說明可使用的設 備的數量和種類。

在可能範圍內,環境保護署會規定使用低噪音設備及採取消減噪音措施,使噪 音所造成的影響減至最少。年內,環境保護署處理的許可證申請書共有1603份,並 簽發了1298張許可證。環境保護署和警方負責處理有關夜間建築工程的投訴,並採 取執法檢查行動。年內,當局就58宗有關無許可證使用機動設備,或不遵從許可證 條件的個案提出檢控。

當局禁止在平日晚上(晚上七時至翌晨七時)或在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進行撞擊式 打樁工程(即嘈吵的錘擊打樁方法)。而在其他時間進行撞擊式打樁工程,則受類似 管制建築噪音的許可證制度所管制,不同之處在於施工時間受到更多限制。限制施 工時間的措施,旨在促使承建商採用現有較寧靜的打樁方法。把不能避免的嘈吵打 樁工程局限於特定時間,亦能使附近樓宇的用戶更妥善地安排活動,免受滋擾。年 內,環境保護署處理的許可證申請書共有484份,並簽發了478張許可證。當局曾就 6宗有關無許可證進行打樁工程,或不遵從許可證條件的個案提出檢控。

工廠大廈或商業樓宇發出的噪音,是以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的方式加以管制。 環境保護署接獲投訴後,可能會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下令製造噪音者在指定限期 前,消減過大的噪音。不遵從消減噪音通知書屬違法行為,可被檢控。年內,環境 保護署曾調查2024宗投訴,發出248份消減噪音通知書及提出69宗檢控。

住宅樓宇和公眾地方所發出的噪音,一般稱為鄰近環境噪音,由警方按個別情 況作出評估,加以管制。警方亦獲授權採取執法行動,依據噪音管制條例管制建築 噪音。

年內,警方處理了930宗與鄰近環境噪音有關的投訴及提出100宗檢控。

廢物:提供設施和服務

整體策略

都市固體廢物的數量,預料在今後十五年增加87%;到了二零零六年,每日收 集及處理的都市固體廢物數量,將高達44000公噸。一九八九年年底,政府公布一 套廢物處理計劃,為各類廢物訂出一個管理大綱。該計劃訂明本港的廢物處理策 略,以及就逐步淘汰舊設施及設立新設施和服務訂下方案。

一九八九年內,當局為全港制訂了一套全面的污水處理策略。擬議策略其中 項措施,是興建一個大型渠道網絡,以堵截維多利亞港兩岸市區所產生的污水,並 將之引往污水處理廠,然後排到一條藏於地底深處的渠道,最終經一條海底排污管 排出離岸約30公里的擔杆海峽。該處水流可有效地冲散和化解污水。初步採取的污 水處理方法包括化學輔助沉澱法,使污水在海底排污管建成前,能夠暫時排往維多 利亞港西部。該策略的首期工程為興建九龍系統,有關的實地勘察及初步設計工作 已經完成,而其餘各期工程則在進行中。至於海洋學方面的調查及數學模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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