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固定污染來源亦可由其他規例加以管制。這些規例包括空氣污染管制(煙霧)規 例和空氣污染管制(火爐、烘爐、煙肉)(裝置及改裝)規例。前者限制固定燃燒來源 噴黑煙的數量,而後者則規定所有裝置或改裝燃料使用設備的人士,均須向環境保 護署呈交圖則和規格,在獲得批准後才可施工。年內,當局曾收到和處理約608份 此類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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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執行管制措施,當局定期派員巡視工商業樓宇,監察商戶有否遵守規例及 調查有關投訴。年內,當局曾進行8318次巡視、調查1659宗投訴,以及向1415 名廠商提供技術指導,以協助他們達到有關管制規定的標準。當局對違反空氣污染 管制條例的人士提出的檢控共449宗。
當局現正擬備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修訂條文,以便就防止石棉排進周圍環境事 宜作出規定。新的規定將於一九九二年實施。
政府現正採用一套全面管制策略,處理車輛排出廢氣的問題。該策略的第一項 措施旨在管制新車輛排出的廢物,繼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在一九九一年一月通 過後,這項措施已在一九九一年四月一日起施行。現時所有加油站都有不含鉛汽油 出售。供應不含鉛汽油會促使新車輛使用催化轉換器,而該種轉換器是控制汽油引 擎排放黑煙的最佳設施。本港使用汽油的車輛中,約有56%業已改用不含鉛汽油。 就實施初期計算,香港的成效較任何國家為高。管制策略的第二項措施是透過空氣 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而施行。該規例規定,凡於一九九二年一月一 日以後登記的輕型車輛和載客車輛(包括柴油發動的車輛)所噴出的廢氣,必須符合 新訂的嚴格標準。
透過環境保護署所推行的車輛黑煙管制計劃,當局發現有32900部車輛在道路 上行駛時噴出黑煙,需要接受檢驗。其中有13100部在檢驗前已修妥,另有3100部 則仍需進一步維修。除了政府的車輛廢氣測試中心外,另有18間指定私營驗車中心 獲授權進行驗車,以增加接受檢驗車輛的數目。每次驗車收費140元。當局希望透 過收取驗車費以及增加驗車中心的驗車數量促使駕駛人士更妥為保養其車輛。
香港制定了保護臭氧層條例,藉以履行一九八五年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及 一九八七年蒙特利爾協定書(限制消耗臭氧層物質)規定的國際責任。該條例旨在 禁止在本港生產氯氟碳化合物和鹵代碳氫化合物(俗稱哈龍),並透過註冊及申領牌 照等規定,管制該等物品的進出口。年內,當局根據上述條例共提出3宗檢控,罰 款額由3,000元至3萬元不等。自一九八九年制定上述法例以來,當局已實施配額制 度,旨在管制本地氯氟碳化合物的消耗量。至於哈龍的消耗量,由一九九二年一月 起亦同樣會受到管制。當局按照蒙特利爾協定書的修訂建議,現正將更多 消耗臭氧層的物質列入管制項目內,以便在一九九三年可以全面遵守修訂協議書的 規定。
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條例、根據該條例制定的規例和發布的3項技術備忘錄,是管制建 築、工商業及鄰近環境噪音的主要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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