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教育統籌委員會現正着手編撰第五號報告書,內容包括教師專業,並預算在一 九九一年年底發表。第五號報告書將探討師資訓練、教師士氣及教育學院等事項。
教育委員會
教育委員會是根據教育條例(香港法例第279章)第7(1)條由總督委任的法定諮 詢組織。雖然該委員會毋須負起執行職責,但在制訂和策劃教育政策方面擔當重要 的角色。
委員會有成員17名,其中15名為非官方成員(包括主席在內),全部均為經驗 豐富的教育家和社會知名人士,另兩人為官方成員,分別是教育署署長(副主席)和 副教育統籌司。教育委員會所需的服務,由教育署負責提供。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由總督委任,負責就有關發展本港高等教育及所需 經費等問題,向政府提供意見,並負責管理各高等教育院校的撥款事宜。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是一個諮詢委員會,成員包括10名海外著名學者、 4名本地知名學者,以及6名傑出的專業人士和工業家。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 並無政府代表,但其秘書處的職員均為公務員。
十月,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慶祝成立25周年,對於自其於一九六五年成 立(當時稱為大學撥款委員會)以來高等教育的重大發展深感欣慰。在這段期間內, 學生人數(指相當於全日制學生人數)增加了10倍,由4100名(分屬兩間大學)增至 41 000名。目前獲該委員會撥款資助的院校共有5所,計有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 學、香港理工學院、香港城市理工學院和香港浸會學院。而該委員會亦將於一九九 一年為科技大學及嶺南學院負起同樣責任。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於六月間向政府提交意見書,就如何實施為擴展高 等教育而制訂的龐大計劃提出建議。根據政府的計劃,預計到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 時,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會增加一倍,可為有關年齡組別超逾18%的學生提供 學額。委員會提出的實施辦法規定,由一九九一至九二年度開始,7間由大學及理工 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機構(屆時將增至7間),分期增收學生,直至達到預定的人 數為止。當局在一個月後通過了這項實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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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達到上述目標當局須採取多項措施,其中包括增加兩間理工學院的學位程度 學額,由佔總學額的40%增至65%。因此,該兩間學院的現有及已計劃開辦的學位 以下程度課程,須交由職業訓練局屬下的工業學院舉辦。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注意到,如果要達到擴展高等教育的目標,則高等 教育機構整體上每年應有10%的增長。這個增長額,無論就實際情況而言,或與世 界上任何其他地方所取得的增長比較,都是高的。該委員會認為,留用及聘請具備 適當才能的教學人員是達致上述急劇增長的最決定性因素。雖然該委員會承認,為 滿足短期的需求,須在海外聘請大部分教學人員;但也認為本港必須設立研究生計 劃,栽培本身的教學人員,以滿足高等教育機構的長遠需求。有鑑於此,大學及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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