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6 — Page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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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勞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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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關係條例訂定特別調解、自願仲裁及成立調查委員會的制度,藉以處理未 能循普通調停方法解決的勞資糾紛。勞工顧問委員會在一九八六年成立了一個勞資 關係委員會,以期促進良好的勞資關係。

一九八六年,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普通調解途徑處理的勞資糾紛共205宗。這 些糾紛導致停工事件9宗,損失4907個工作日。一九八五年則有停工事件3宗, 共損失1160個工作日。該科亦處理有關追代通知金、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欠 薪、年假工資、假日工資及年終酬金等的申請,共達19211宗。

勞資關係科轄下勞資關係推展組的職責,是促進和諧的勞資關係。年內,勞資 關係推展組曾作240次訪問,向僱主、職工會和僱主商會提供意見;並舉辦其他推 展活動,包括8個有關勞資關係的証書課程,以及2個以飲食業和電子業勞資關係 爲主題的會議。上述課程共有68節,每節需時半日。參加這些活動的管理人員、 職工會幹事及工人代表共有1191名。此外,該組又印製海報和月曆,宣傳所舉辦 的活動。該組不但按季出版通訊,而且舉辦過一次小型展覽會,到場參觀的市民共 9000人。該組並與兩個區議會合作,為該兩區的市民舉辦一個研討會和一個以勞 資關係為主題的勞工節。

僱主破產欠薪保障

僱員若遭僱主拖欠薪金,可申請從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中撥款墊支欠薪。該基金 是根據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的破欠薪保障基金條例設立,按每張商業登 記証每年收取100元附加費的方式籌措經費。以往,公司破產無力清償債務時,僱 員多半須等待清盤或破產訴訟程序完結後,方可領取欠薪,而且可能只領得欠薪的 一小部分;至於該部分的款額有多少,則全視有關僱主在變賣資產後所得款項而 定。該基金設立後,僱員可立即從基金中,獲得在提出申請之前四個月內為僱主提 供服務所應得的工資,最高限額為8,000元。該款額亦是僱員在清盤或破產案件中 可獲得的優先索償額。基金墊支款項予僱員時,該僱員的權利亦同時轉移給基金。 當清盤或破產訴訟程序終結而僱主須將資產變賣時,該基金得自其中收回部分或所 有付給僱員的款項。

在多數情況下,獲得基金撥付款項的先決條件是必須先由有關方面向法庭呈交 清盤或破產申請書。但勞工處處長在若干情況下,亦可自行決定,無須由有關方面 呈交申請書,亦可支付款項給有關僱員。

年內,當局共接獲欠薪索償的申請7584宗,其中7131宗獲得批准,共付款 項達1,830萬元。

當局為使破產公司的僱員獲得更多保障,正考慮擴大基金的保障範圍,將代通 知金也包括在內。為此,當局需要再修訂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條例。

勞資審裁處

隸屬司法部的勞資審裁處,提供一種省時省錢而又甚為方便的途徑,用以審裁 僱主與僱員之間的若干類糾紛。審裁處於處理每宗與權益有關的聲請案件時,盡可 能不拘形式,以勞資雙方慣用的語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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