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6 — Page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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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一九八六年,勞資審裁處共聆訊僱員索償聲請4687宗,僱主提出的索償聲請 227宗,而審裁專員判定的賠償總額逾2,100萬元。所處理的聲請案件中,95.8% 是勞資關係科調停未果而交由審裁處接辦的

協助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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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轄下的本港就業輔導組免費提供就業服務,協助僱主聘請合適的職員 同時亦協助求職人士找尋工作。該組共有15個辦事處,各辦事處利用傳真通訊系 統保持聯繫,迅捷地交換有關由僱主通知的職位空缺的資料。與就業輔導組緊密合 作的統籌招聘組,集中替所有政府部門聘請非長俸職位的人員,例如技工、汽車司 機及工人等。該組亦有需要向全港招聘職員的私營大機構統籌招聘的工作。年 內,有36857人經該組安排覓得職位,其中包括3491人獲得政府聘用。

專上教育就業輔導組(以往負責特別登記冊)免費協助大學畢業生,以及具有專 上學院或專業資格的待業人士就業。年內,透過該組而覓得職位的共有388人。

展能就業科向傷殘人士、弱智人士和精神病康復者免費提供就業輔導及職業介 紹服務,協助他們找尋公開招聘的工作。該科在港島、九龍及新界,共設有三個辦 事處。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及其他志願機構,則仍繼續為難於適應社會環境的人士找尋 工作。年內,展能就業科展開一連串活動,以宣傳該科的服務及殘疾人士的工作能 力。一九八六年,該科共為1000名殘疾人士覓得職位。

就業輔導

- 勞工處青年就業輔導組透過多項計劃和活動,為青少年提供就業輔導。一九八 六年,該組人員曾前往231間學校及6間志願機構作就業指導演講共469次之多, 聽講者達78787人。該組聯同香港輔導教師協會及職業訓練局合辦一些就業研 討大會及就業輔導活動。該組舉辦的第十五屆周年職業資料展覽,共吸引了96000 人參觀。此外,該組又舉辦一項熟習工作環境計劃,其中活動包括28次前往私營 和公共機構訪問,參加的學生約有700名。

為推展就業教育,青年就業輔導組不單與教育署合辦為就業輔導教師而設的訓 練課程,同時亦印製各類有關就業的資料,免費分派各學校、青年中心和有關人士 等。

目前該組開辦3間職業資料中心,每間職業資料中心均設參考圖書館,及備有 各種有關就業及受訓機會的錄影帶和錄音帶。一九八六年內,約有39195名學生 及青年使用上述中心的服務。

海外就業

一九八五年七月,海外僱傭契約條例改稱為香港以外地區僱傭契約條例、海外 僱主或其授權代表,僱用體力勞動工人前往香港以外地區就業而在本港簽訂的契 約,均受該條例管制。這類契約須在工人離港前,由勞工處處長核簽。僱主或其代 理人如未有遵守這項規定,則屬違例,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5萬元。年內經勞工 處處長核簽的契約共256份,一九八五年則為4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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