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4 — Page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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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施,保持聯絡。倘有船隻在南中國海,離香港約1300公里海域內遇險,海事處即 可發動該搜索及救援協調中心的人員,聯同海難區域內的其他救援協調中心,一併 進行拯救工作。

一九八四年八月,本港聯同加拿大政府進行有關本港水域船隻交通管理系統的 研究工作,經已完成。政府仔細考慮研究報告書後,於十二月原則上決定實施所建 議的計劃。

海事處經常派出巡邏艇,巡察船隻航行情況、航道、避風塘和貨物裝卸區。各 巡邏艇不斷用無線電與港口通訊中心聯絡,以便該中心在有特殊情況發生時,率先 採取必需的措施,並配合其他部門的行動。消防處轄下一除滅火輪,亦經常在港九 兩岸保持戒備狀態。

港內燃料補給設備良好,輪船可從油站碼頭或港內供油船獲得燃油供應。食水 可以向商營碼頭或私營水艇購買。水艇專為在港內下錨或在政府浮筒的船隻供 應食水。

本港具備大量設施,可長達230米左右及潤達27米左右的各類船隻及鑽油台 進行修理、保養、上乾塢或上排等工作。青衣島外的海面有浮動乾塢5個,最大的 一個可升起載重量達10萬公噸的船隻。本港有很多規模較小的船廠,可修理較小的 船艇及建造特別用途的船隻,包括精巧的遊船及遊艇。

香港是招募海員的主要中心。海員招募處及商船海員管理處負責登記及監管現 役海員的僱用情況。該等海員的人數約有1萬2千名,分別受僱於約950艘來自各國 的船隻。此外,海員招募處還着重向香港海員提供更全面性的訓練。在國際海事組 織的贊助下,本港於一九八四年初在小柴灣成立一所臨時海員訓練學校,向海員提 供符合一九七八年海員訓練及資格證明國際公約要求的在職訓練。繼國際勞工組織 公約第一四七號於一九八三年七月在香港生效後,海員訓練及資格證明國際公約的 效力,亦於一九八四年十一月起擴展至香港。由於實施該兩項國際公約,本港邃頒佈 若干套新訂的規例。

考試中心經常主辦多項考試,供考生考取在世界或本港水域內操作類型大小不 一的船隻的各種執照。此外,該中心更負責視察、監督及監控由認許機構主辦,專 為幫助學員考取香港政府承認的各類航海資格的訓練課程。

位於九龍及葵涌的海員俱樂部,為訪港的各國海員提供高水準的康樂及福利設 施。

一艘名為奧士比號的三桅船在一九八三年九月颱風愛倫襲港期間沉沒,船上8 名海員遇難。年内,海事法庭會就此事件作出報告。該法庭提出多項特別建 議,其中一項是當局應改善對本港水域内遇險船隻進行救援工作的現有安排。政府 於一九八四年終時正積極考慮各項有關建議。

民航

隨着世界經濟的普遍復甦,空運業的增長再次加速。年內,客運增加約7.6%, 上一年則只增加2.37%。貨物空運業繼續蓬勃發展,年內續有顯著的增長,較一九 八三年增加14.1%。

使用香港國際機場的旅客共有950萬人次,較一九八三年增加約67萬2千人次。 空運入口、出口及轉口的貨物,包括製成品在內,共有42萬公噸,較一九八三年增 加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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