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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自從一九八四年初起,勞工處勞工督察科負責執行僱員賠償(修訂)條例有關 強制投保的規定;根據上述規定,所有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投保,使僱員因受僱於 受僱期內,因工作意外受傷或死亡的時候,其本人或家屬可獲賠償。僱主並須張貼 告示,列出保險單的詳情。
一九八四年內,勞工督察科人員在日間及晚上前往各僱傭場所視察共276 504 次,其中包括工商機構在內;此外,並展開3項特別運動,視察31450間機構,以 防止僱用童工及非法入境者。年內檢控的童工案件共238宗,涉及童工 238人。
根據工廠暨工業經營規例,任何男工擬受僱於鑛場、石礦場或與隧道工程有關 的工業經營內從事地底工作,就業前必須接受體格檢驗,證明適宜擔任該類工作, 始可僱用。年齡在21歲以下者,更須每年重新檢驗一次。
對非法入境者就業的管制
根據人民入境條例的規定,所有僱主均不得僱用任何未持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的人士,同時又不得僱用已被該條例禁止在本港工作的越南難民。該條例並規定所 有人士必須隨身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而僱主方面則須保存一份最近期的僱員紀錄。 該等法例的規定,目前由勞工處勞工督察科執行,旨在制止非法入境者湧入香港。
職工會
香港的職工會須根據職工會條例的規定登記。該條例由職工會登記局局長執 行。一經登記,職工會即成為立案法團,享有若干民事訴訟的豁免權。
一九八四年,新登記的職工會共8個,其中3個為公務員職工會。截至年底, 共有職工會 432 個,其中僱員工會共 383 個,估計有會員 351 820 人;商人或僱主 組織33個,估計有會員3190人;由勞資雙方聯合組成的工會15個,估計有會員 26 290人;此外,並有1個由3個僱員工會組成的職工會聯合會。
約半數的僱員工會分別附屬於港九工會聯合會或港九工團聯合總會,或與其有 聯繫。上述兩個聯會均已根據社團條例註册。
港九工會聯合會是一個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各項政策的組織,有73個附屬 工會,估計有會員 168280人;另有擁護該會的工會17個,估計有會員19680人。 這些附屬及聯繫職工會的會員,大多受僱於船塢、紡織業、公共交通、公用事業及 印刷與木工業。
港九工團聯合總會是一個支持台灣當局各項政策的組織,附屬於國際自由工會 聯盟;該聯合總會有屬會71個,估計有會員35700人;聯繫工會7個,估計會員約 810 人。聯合總會屬會及聯繫工會的會員多受僱於飲食業和建築業。
其餘216個僱員工會則為政見獨立的工會,估計有會員127350人,多為公務員
及教育界人士。
勞工管理和服務
勞工處職員編制達1651人,服務範圍正不斷擴展。該處在市區及新界的分處, 負責處理區內僱主及僱員提出的問題,辦事快捷。在勞工問題上,勞工處處長是政 府的首要顧問。同時,他亦兼任鑛務處處長。
勞工處負責提議制定勞工法例,並確保香港履行國際勞工協約所規定的義務。 勞工處設有16科,分別為行政、空氣污染管制、發展、新聞及公共關係、僱員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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