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3 — Page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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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年內,遷入臨時房屋居住的共有37100人,其中包括受天災影響的1萬1千人。 由房屋委員會管理的47個臨時房屋區的居民總數,因而增至130400人。但年內有 27 400 人搬離,大部分遷入永久公屋。

臨時安置所

因天災而失去家園的人士,可以立刻在臨時安置所內棲身,直至當局為他們作 出較永久性的安排為止。在其他事故發生時,有關人士亦可以在臨時安置所內暫 住。年內,房屋委員會將其轄下位於屯門開泰分層工廠大廈的一翼改建為臨時安置 所,可收容2千人,使房屋委員會能關閉一個租用屯門某工業大廈而設的大型安置 所。年內,其他2個大型安置所亦已關閉。至年底時,這種臨時安置所有8個,收 容額達3400人。

僭建寮屋的管制及清拆

雖然公共房屋和私人樓宇的發展極其迅速,但仍有10萬個家庭居住在市區及 新界的寮屋區。一個組織龐大的管制僭建寮屋單位經已成立,負責遏止在已撥作發 展用途的官地上進行的蓋搭寮屋活動,以及抑制其他未編配及未發展官地上的蓋搭 寮屋事件。

與往年新搭建築物不斷在官地出現的情形比較,一九八三年的僭建寮屋活動已 全面受到抑制。搭建木屋出售的不法之徒(以前的寮屋主要由這些人推出銷售)已 經受到壓制,檢控數字亦於年內銳減至3宗。儘管如此,在執行管制的過程中,共 拆去非法搭建物或擴建部分達21300間。

房屋委員會的另一個重要任務是進行清拆,使土地可作發展用途。受強制及緊 急清拆行動影響的人士,無論是陸上居民或艇戶,倘符合居港條件,均有資格入住 永久公屋。資格規定大多數家庭成員必須居港至少10年或在香港出生而其父或母已 居港10年。其他無家可歸的人士則獲編配入住臨時房屋。

一九八三年的清拆行動,共騰出450公頃土地,因而需要安置4萬1千人入住臨時 房屋,4萬2千人則獲配永久房屋。此外,尙有4500間商店、工場及農業機構因清 拆行動中斷其經營而獲發特惠現金津貼。寮屋工場從前有資格遷入房屋委員會轄下 的工廠單位,但由於公共及私人工廠有大量單位供應,直接另配廠房的需要已不復 存在;受清拆影響的工場經營者在獲發特惠現金津貼後,可與其他人士競投房屋委 員會轄下的工廠單位。

改善寮屋區的環境

雖然當局的目標是安置所有市區的寮屋居民,但這個目標需時多年始能實現, 在這段期間實有改善寮屋區衛生環境及安全標準的必要。一九八二年展開的一系列 試驗計劃證實改善工作的可行性。改善工作已在港島市區、九龍及荃灣多處寮屋密 集的地區展開。這些寮屋區人煙稠密,發生火警的危險性較高而衞生亦有欠理想。

首先採取的措施是改善環境安全,在區內闢設隔火區(亦可作防火通路 ) 並 且遍設消防總水掣及消防水龍頭,以減低大火的發生。又在區內安裝分錶供水系 統、排水管及污水渠,以及興建公廁、浴室及安排垃圾收集服務,使衛生獲得改善 同時又加設路燈,以改善行人道的照明。於一九八三年底,5個寮屋區的環境已有 所改善,使1萬5千名寮屋居民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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