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和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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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竣工。這座酒店樓高15層,為旅客在接近機場的地區提供住宿地方。尖沙咀區正 計劃興建一座多層商業大厦和停車場,可提供980個泊車位。港島方面,港澳碼頭 建築工程已展開,計劃在一九八六年完成,屆時每日可應付9萬名旅客。仍在計劃 階段的其他工程包括在灣仔海傍興建香港演藝學院及在大口環興建一間可容納150 名傷殘人士的醫療康復中心。
在港島大潭和新界靑龍頭等郊外地區所興建的高樓大廈有明顯增加,提供不少 居住單位。香港房屋協會進行西園發展,興建單位 432 個,此外,位於荃灣綠楊 新邨佔地達5.06公頃,這些工程落成後,可局部解決中型住宅單位的需求。豪華住 宅樓宇方面,已批准的工程包括建屋385間的紅山發展、位於西貢一處可建屋250間 的船艇停泊處,及一座在大浪灣佔地6.75公頃的渡假中心。
地下鐵路公司將繼續在車站範圍發展更大規模的建築計劃。這些發展包括住宅 樓宇,並提供其他設施如裁判署、政府合署、體育館、診療所及其他福利設施。
在一九七二年開始實施的暫時停止半山區發展的禁令,現已根據一九八二年建 築物(修訂)條例的規定撤消。這項條例訂立一系列全面和嚴格的土力管制,用以 管制在半山區指定範圍內的建築發展。建築物條例和規例其他內容的修訂,特別是 建築和汽油儲存庫方面,仍在研究中。
一九八二年內,有107幢危樓被封閉,其中102幢是緊急封閉的。此外,當局 發出了 539 份通知書通合拆卸或維修危險樓宇,並發出52份通知書要求修補危險斜 坡,此外,又發出94份通知書要求修理有毛病的排水系統。雖然因為進行有系統的 檢查,使戰前樓宇封閉及拆卸數目減少,但是戰後早期興建的鋼筋混凝土樓宇殘破 現象加速,成為越來越受關注的問題。不過,全面管制違例建築物的成效則不顯 著。年內,有關方面視察了 1696座有違例建築物的樓宇,並發出了343張法定通 知書。
多層大厦的管理
一九八二年內,根據多層大厦(業主立案法團)條例而成立的新業主法團有189 個。這條例在一九七零年通過,授權一幢大厦的小業主組織法團,並成立委員會, 以便改善大厦的管理工作,尤其注重大厦的維修及環境,確保達到合理水平。截至 一九八二年底,已成立的業主法團共有2092個。
政務總署轄下各政務處,協助並指導業主及租戶成立業主法團或組織互助委員 會。截至一九八二年底,各政務處協助成立這類大厦組織達4925個,其中3704個 為互助委員會。互助委員會並非法團或法人,但所持宗旨與業主法團相同。凡屬同 一幢大厦的住戶,均可加入為會員。
一九八二年,當局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各有關政府部門的代表,以 研究有關私人住宅樓宇的現行法例是否行之有效。年內,工作小組定期開會,研究 多層大廈的管理問題以及謀求有關對策。
租值管制
本港自一九二一年起已有法定措施管制租值,但由一九七三年開始,這類法例 已全部合併為業主與住客(綜合)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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