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1 — Page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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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和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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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安置所

房屋委員會並負責設立臨時安置所,以供因火災或天災而致喪失家園的人士暫 住。目前臨時安置所的總收容額約為1萬5千人。

僭建寮屋的管制及清拆

雖然有更多公共房屋單位落成,但主要由於非法入境者源源不絕,令香港人口 激增,過去數年來,僭建寮屋的數量仍大為增加,目前估計共有居民超過50萬。僭 建寮屋造成種種環境和社會問題;近年來,政府須不斷修改應付該等問題的政策, 以適應繼續改變的環境。目前因房屋的供應受到巨大壓力,所以現行政策為只在用 作永久發展的地區清拆寮屋,並嚴禁寮屋居民搭建額外房舍。現時,全港的寮屋均 由房屋委員會負責管制。

在本港居留滿十年而又會接受一九七六年全面性僭建寮屋調查的僭建屋居民、 合法寮屋及臨時房屋區居民、遭政府收回公共用途或宣佈為危樓的私人住宅樓宇 的住客,於住所遭清拆後均有資格直接入住永久房屋。艇戶及一九七六年調查後始 完成的搭建物的住戶,只有資格入住臨時房屋。

一九八一年的各項清拆計劃,使大約53000人遷離寮屋類及永久的搭建物,因 而空出487公頃土地作發展用途。這些人之中,獲分配永久房屋的共有27400人, 其餘則入住市區的初步安置房屋,或新市鎮的臨時房屋。

當局管制僭建寮屋的目的,是遏止更多臨時搭建物出現,以免佔去用作發展的 官地,或妨礙區內居民健康,使該區容易發生火警或有建築物倒塌的危險。年內, 有3萬5千間非法搭建物或擴建部分因而被拆除

一九八零年,移民再度大量湧入香港,造成目前僭建屋普遍有擠迫的現象; 非法集團則企圖搭建木屋出售,以賺取利潤。僭建木屋能在短時間內建成,又隨即 可入住,令管制僭建寮屋的工作更為棘手,特別是在計劃發展的地區以外為然。

城市設計

本港城市設計的主要目的,是為本港目前及未來的人口提供美好的居住及工作 環境。為達到這個目的,當局必須確保有限的土地資源可獲適當的設計,以應付房 屋、商業、工業、運輸、康樂、教育、醫療衛生及其他社區設施的迫切需求。屯門 及沙田等新發展地區,以及油蔴地和西環等市區內較舊的人口稠密地區,都有這種 迫切需求,而後者更顯然有改善的需要。

本港有兩個主要負責城市設計的組織,一個是城市設計委員會,由工務司任主 席,並由6名官守委員和7名非官守委員組成;另一個是土地發展政策委員會,由 地政工務司任主席,並由7名官守委員及1名非官守委員組成。工務司署城市設計 處爲該兩個組織及其小組委員會服務。

城市設計處制定的城市圖則大致可分為兩類——法定圖則和非法定圖則。

現有和日後發展市區的法定圖則,是根據城市設計條例而制定,而城市設計委 員會則負責指導擬定和修訂該等圖則。這些圖則———分區計劃大綱圖則——將劃作 住宅、工商業和其他用途的地區顯示出來。法定圖則一經在憲報公佈以供市民審 閱,即具法定效力。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任何建築工程圖則,如與依照城市設 計條例而制定的任何核准或草擬圖則有所牴觸,建築事務監督可拒絕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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