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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和土地
可獲得編配公共房屋。入息限額會定期檢討,並根據通貨膨脹率而經常予以調整。 遇有因現居地方面積與入息問題而申請被取消,申請人可於十二個月之後,要求覆 核申請,又如果家庭環境確實有所改變,因而符合申請資格,申請人可於五年之內 要求覆核。
屋邨管理
屋邨的職員經常探訪住戶,保持密切聯絡;此外,並經常與超過770個互助委 員會及其他為「清潔香港」與「撲滅罪行」等運動而組成的居民協會舉行會議。所 有公共屋邨均已採用逐戶收租辦法,不可保證收到絕大部分的租金(每月的拖欠 租項不足0.3%),且能與住戶經常接觸
。
舊式屋邨過於擠迫,目前仍然是個嚴重問題,約有3萬個家庭仍居住於平均 空間每人不足2.2平方米的地方。惟隨着新屋邨不斷落成,舊屋邨住戶現在均有 資格申請調換新的居住單位。至於所空出的單位,一般均為面積較小及租金較低 者,則撥給其他仍未有資格入住永久房屋的家庭。有意搬遷的家庭可到「房舍調換 小組」登記,除居住環境擠迫外,如有適當理由搬遷者,均可要求調至面積相同的 單位。
房屋委員會亦有大量商業舖位出租,擁有13750間大小不一的商店、銀行及酒 樓舖位。新建商業大廈內的商店及商業檔位,均由商人競出租金投標,使小本經營 的商人亦有機會租用屋邨內的商店。商用物業的租期通常為三年。續約時將租金提 升至接近市價水平,如加幅甚大,房屋委員會的政策,是分二至三年加租。該會亦負 責管理在34幢特別興建大廈內的5千多個工廠單位,及位於各區的4512 間平房。
房屋委員會以低廉的租金租出約170個屋邨單位作各類福利及社區用途,包括 中小學、幼稚園、診療所與兒童及青年中心,若干屋邨設有老年人、弱智及弱能的 兒童和成年人的宿舍與中心,大部分屋邨的街坊會、居民會及互助委員會亦獲提供 會所。租給政府各部門的單位,包括警崗及辦事處,租金通常與商業舖位的租金
近。
保養及裝修均屬主要工作,在舊式屋邨尤其重要。年內,支付予清潔工作承辦 商的費用約為6千萬元,保養及改善工程方面的費用約為2億元,主要用於油漆工 程、屋邨及電力系統的預防性保養、改進屋邨的休憩地方與照明設備等。
臨時房屋
除公共屋邨外,房屋委員會並負責建造及管理臨時房屋區,安置無家可歸但無 資格入住永久房屋的人士。近數年來,臨時房屋的設備已大為改善。
目前所有臨時房屋區均設有木製框柱和石棉瓦上蓋的基本結構。居住面積根據 住戶人數分配,內外牆壁則由居民自行建造。臨時房屋所供應的設備,包括用混凝 土建成的地台、屋內水電供應、公共水厠、鋪築妥善或蓋上草皮的公眾地方、兒童 遊玩場地、24小時警衛與全面管理服務。家庭居住單位的月租,每平方米約為
7元。
年內,遷入臨時房屋居住的共有3萬6千人,其中包括受天災影響的2萬5千人。 由房屋委員會管理的44個臨時房屋區的居民總數,因而增至12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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