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0 — Page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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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和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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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資格申請調換新的居住單位。至於所空出的單位,一般均為面積較小及租金較低 者,則撥給其他仍未有資格入住永久房屋的家庭。其他有意搬遷的家庭可到「房舍 調換小組」登記,除居住環境擠迫外,如有-

分理由搬遷者,均可要求調至面積相 同的單位。

房屋委員會亦有大量商業舖位出租,擁有12,400間大小不一的商店、銀行及酒 樓舖位。新商業大廈內的商店及攤檔,均由商人競出租金投標,使小本經營的商人 亦有機會租用屋邨內的商店。商用產業的出租通常簽訂三年至五年合約。由於續約 時要將租金提升至接近市價水平,因而加幅甚為可觀,房屋委員會的政策,是分二 至三年加租。該會亦負責管理在29幢特別興建大廈內的4,390個工廠單位,及位於 各區的 5,120間平房。

房屋委員會以低廉的租金租出約170個屋邨單位作各類福利及社區用途,包括 中小學、幼稚園、診療所與兒童及青年中心。若干屋邨設有老年人、弱智及弱能的 兒童和成年人的宿舍與中心,大部分屋邨的街坊會、居民會及互助委員會亦獲提供 會所。租給政府各部門的單位,包括警崗及辦事處,租金通常與商業舖位的租金 近。

保養及裝修均屬主要工作,在舊式屋邨尤其重要。年內,支付予清潔工作承辦 商的費用約為4,600萬元,保養裝修方面的費用為1億8,700萬元,主要用於油漆工 程、屋邨及電力系統的預防性保養、改進屋邨的休憩地方與照明設備等。

臨時房屋

除公共屋邨外,房屋委員會並負責建造及管理臨時房屋區,安置無家可歸但無 資格入住永久房屋的人士。近數年來,臨時房屋的設備已大為改善。

目前所有臨時房屋區均設有木製框柱和石棉瓦上蓋的基本結構。居住面積根據 住戶人數分配,內外牆壁則由居民自行建造。臨時房屋所供應的設備,包括用混凝 土建成的地台、屋内水電供應、公共水厠、鋪築妥善或蓋上草皮的公眾地方、警衞 員與全面管理服務。區內的家庭單位租金廉宜,每平方米面積的月租約為7元。 九八零年內,當局推出一項複式設計,各住戶可以建造小閣樓,或中層樓,因而增 加這些地區所收容的人數;這項措施雖屬臨時性質,卻加強了土地的效用。

年內,遷入臨時房屋居住的共有25,700人;其中包括受颱風與火災影響的5,300 人。入住位於港九各地,由房屋委員會管理的41個臨時房屋區的總人數因而增至 88,700人

臨時安置所

房屋委員會並負責設立臨時安置所,以供因火災或天災而致喪失家園的人士暫 時居住。目前臨時安置所的總收容額約為1,450人。

僭建寮屋的管制及清拆

雖然有更多公共房屋單位落成,但過去數年來僭建寮屋的數量大為增加,主要 由於非法入境者源源不絕,令香港人口激增。僭建寮屋造成種種環境和社會問題; 近年來,政府須不斷修改應付該等問題的政策,以適應不斷改變的環境。目前因房 屋的供應受到巨大壓力,所以現行政策只限於清拆用作永久發展的地區,並嚴禁在 計劃發展的地區內搭建額外的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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