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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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官守議員時常與政府人員作非正式的接觸,反映市民就某些關乎公眾利 益事宜發表的意見,並替個別人士伸冤。
市政局
市政局是法人團體,權力來自市政局條例。該局有財政自主權,而且是唯 一參與政府事務而全由公眾人士組成的團體。該局議員共24人,其中12位由總 督委任,另12位則由民選。議員的任期為四年,但獲重委或重選則可連任。主 席由該局議員選出,不論委任議員、民選議員或任何願意出任該職位的社會人 士,均有資格獲選。副主席則在24位議員中選出一位担任
。
市政局每月舉行公開會議一次,但該局的事務,大部份由全局的常務委員 會和13個事務委員會處理。該13個事務委員會最少每月開會一次。此外,該局 還有25個小組委員會和其他委員會。各事務委員會和小組委員會必要時可增選 其他公務人員和社會人士為新委員,但事務委員會主席一職必須由市政局議員 担任。
市政局僅負責處理港島、九龍和新九龍的市政事務。三區居民約 360 萬 人。該局主要任務是:負責公共衞生和清潔;管制所有食物店、厭惡性行業和 公眾浴室的衛生情况和發牌事宜;以及管理市場、屠房、小販、墳場、火葬場 和殯儀館。其他職責包括管理大會堂、博物美術館和足球場;供應和管理公眾 圖書館及公衆康樂場所,如海灘、泳池、網球場、壁球場、體育館、運動場、 遊樂場和公園等;提供及贊助文化服務和戶外娛樂;並負責發出公共娛樂場所 牌照和酒牌。在上述範圍內,市政局的決策均由市政事務署執行。根據市政局 條例,該署署長由市政局的首席行政人員担任。
市政局的經費大部份來自市區差餉,佔市區差餉總收入的34.8%,其他經 費來源包括各項牌費及服務收費。在一九七八至七九財政年度內,該局經費總 預算為 5億 3,140 萬元。
諮詢委員會
政府的一項重要目標,是改善與廣大市民聯絡的工作。政府施政時亦盡力 從善如流,並確保有關市民了解和樂意接受各項政策。為要達到上述目標,政 府特廣設諮詢委員會,總數超過150個。這些委員會的成員包括政府人員和市 民,實為香港政府行政體系的一個特色。幾乎所有政府機關和工作都分別獲得 各類諮詢委員會協助。
由於港府政務範圍日廣,工作亦日趨繁重,新設立的諮詢委員會數目較遭 解散者為多,當局定期檢討各諮詢委員會的成員和職責。
委員會的設立可能基於某地區的大眾利益(例如互助委員會、鄉事委員會 及在新界7個地區加設的區務諮議會)、某種工業(例如紡織業諮詢委員會)、 某種為市民所關注的事(例如禁毒常務委員會)或政府的行政(例如交通諮詢 委員會 )。其他諮詢委員會包括教育委員會、醫務發展諮詢委員會、社會福利 諮詢委員會、勞工顧問委員會、工商業諮詢委員會、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十 進制委員會和郊野公園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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