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3 — Page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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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署與新界民政署

在政府各部門中,最關懷市民對政府政策及計劃之反應者為民政署與新界 民政署。民政署前稱民政司署,但由於布政司署大事改組,民政司逐出掌布政 司署之民政部門,而民政署則由民政署署長掌管。民政署將市區分為十個民政 區,新界民政署則管轄新界五個理民府。此兩部門基本工作之一為探討本港居 民對政府擬議中新政策之反應,另在實施時,將該等政策向市民解釋,並將各 區民意趨勢報告政府。因此該兩部門經常與私人團體保持密切聯繫,以便執行 此種任務。在市區方面,此等團體有東華三院、保良局、街坊會、同鄉會、宗 親會、多層大廈業主會、宗教團體與青年組織 一

一九六八年開始施行之市區民政主任制度,乃模仿歷史悠久之新界理民府 制度而設。市區設十個民政主任(港島四個,九龍六個),其職責有三方面, 即為政府、社會、及個別市民服務。各民政主任負責調協區內工作,測驗民意 探討民間疾苦與不安情緒,一般向市民解釋繁複專門之政府所採之措施,處 理個別市民之申訴事件,答覆詢問,提供資料,以及調解各種糾紛。

一九七三年內,各民政主任花費甚多時間及心力推廣羣衆直接參與反暴力 罪行運動及保持香港清潔運動。尤其對於組織大量互助委員會,以改善私人及 公共之多層大廈管理,安全措施及清潔。一九七三年末,本港共有互助委員會 一二一四個。

民政署各區辦事處及分處之詢問處與接見處合而為一。署址幾全部設於店 舖式樓宇內,以便利市民。設立詢問處之基本目的為指導市民及將有關政府各 部門之服務及任務之資料提供與一般市民。此外,詢問處亦負責解釋各項規則 及程序,以及遇颱風襲港期間或其他緊急情况下負責補-

廣播資料。本年內各 民政主任處理各種詢問共約一百五十萬宗。

新界方面,民政署長與其五位理民官除負担政治及協調職責外,並執行其 他任務,主要為有關土地管理問題。政府與民眾協商較正式之途徑,即通過 村代表制度之程序。新界六百餘村落中選出村代表九百餘人。各村落分别隸屬 二十七個鄉事委員會,而每一鄉事委員會均設有執行委員會。除其中一個外, 各執行委員會均每兩年由村代表用不記名投票方式選出委員。各鄉事委員會通 常處理小規模工程,並代政府執行某等任務,每月由政府撥予小額津貼,以彌 補部份開支。鄉事委員會為各該區居民喉舌,調停宗族家庭糾紛,及作為居民 與新界民政署間之橋樑。

新界鄉議局全體大會由新界二十七個鄉事委員會之正副主席,新界非官守 太平紳士,及二十一位每兩年選出之特別議員聯合組成。鄉議局條例規定,該 局須設有一個執行委員會,每月舉行會議一次,其成員各鄉事委員會之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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