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3 — Page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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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由本港自行處理。由於貿易為本港之命脈,故本港政府於倫敦、華盛頓、日 內瓦與布魯塞爾均設有辦事處,以維持與改善本港與其他國家之貿易關係。

布政司署

布政司為總督在政策方面之首席顧問、政府行政首長、公職主腦與政府最 高發言人。布政司署調協及監督所有政府機關之工作,並由副布政司負責管理。 財政司負責訂定財務經濟政策,並在財政司與副經濟司之協助下,全面 監督基本上與財政有關之機關。

在一九七二至七三年度,本港中央政府重行組織。現時布政司署共分政策 六科與資源兩科,各由該科之事務司主理。政策方面是依職責範圍而劃分為環 境科、經濟科、民政科、房屋科、保安科與社會科。資源兩科則分別處理政府 銓叙與財政事宜。從外交與聯邦事務部調任香港之政治顧問,就本港於外交政 治政策方面提供意見。

香港政府駐倫敦辦事處

位美暉區格夫頓街六號之香港政府駐倫敦辦事處,實為布政司之一部份 故其專員直接向布政司負責。該專員專責為香港與英國政府各部門提供直接 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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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倫敦辦事處經常檢討英國之工商業及經濟發展情形及英國官方對於世界 貿易政策之意見,如有可能影响及香港者,則向香港政府報告。倫敦辦事處同 時亦辦理留英香港市民之福利,經常與彼等聯絡並協助解決一切有關在英國居 留或與其在港家屬及利益有關之問題。倫敦辦事處設有完善之宣傳機構,向英 國人民及留英華籍人士報導香港情况,同時,亦設立特別部門以維護留英香港 學生、包括護士及由香港政府派往英國受訓人員之福利事宜。一九七三年,倫 敦辦事處更設立一個就業輔導組,以招募香港人士前往英國任職於各政府部門 及與英國各政府機構聯絡招募海外僱員。

政府機關

香港政府行政機構共有三十多個部門,分別負責各種政務。大多數部門乃 根據工作性質劃分,其負責範圍遍及全港。此種組織之形式,較採取以地區劃 分權限之形式,更為適合地狹人稠之香港,因政府僅須提供服務,而不必顧慮 各區居民之納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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