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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與房屋
六宗則仍待調查。
房屋署並管理龍翔苑,該乃按據以前屋宇建設委員會所擬訂之公務員建 屋計劃,由政府資助興建而售與公務員者。另一座同類之屋宇則坐落於觀塘鱷 魚山。至於甲類屋宇,每月租金因面積而異,由六人居住單位之五十一元至十 三人居住單位之二百四十九元不等。
欲求符合居住資格,申請人家庭最少應有四人,家庭每月入息亦須符合房 屋委員會之規定。家庭成員有十人或以上者,其每月最高入息原本不得超過一 千二百五十元,但於一九七三年九月該限額即提高至二千元。人口較少之家庭, 其最高入息限額亦較低。一個四口之家之入息限額則由五百元提高至一千四百 元。
乙類屋宇
此類屋宇乃依照入住權利之優先次序而分配。凡因危急事件而致無家可歸 者,及因土地發展而須遷拆之木屋居民,皆有最高優先權。
此類新邨之租值務求低廉,其目的只圖在四十年內,收回建築成本,與及每 年因管理及保養所支出之經常費。在第一型或第二型大廈,一間一百二十方呎 之標準房月租爲十八元;在第六型大厦,一間一百四十方呎之標準房月租爲三 十八元。自一九五四年後,政府已在二十五個新邨建成超過五百二十座乙類屋 宇,容納居民一百二十萬人。
此外尙有四萬七千人居住於十四個平房區。其中不少乃由志願機構興建, 後來移交政府管理。大多數乙類樓宇實與市鎮無異,其中設有商店、診所及托 兒所。最大者爲慈雲山邨,其中容納居民逾十四萬五千人。
房屋委員會之其中一項目標為改善大部份舊式新區之環境,使其辦理達至 甲類屋宇之水準。為求管理妥善起見,已採用管理員制度。該制度正日益擴大, 最後將在以前之第三型至第六型大厦普遍施行。公眾地方之燈光設備已有改善。 在舊式之第一型及第二型大厦內,設於低層之公衆浴室及廁所,現時皆有日間 燈光設備。至於美化景物及在空地植樹之措施,已開始實行,一部份新邨並設 有供人休憩之小花園。為統一出租程序起見,現時舊式新邨之新住客必須簽署 租約,方可入住。
目前進行之一項最龐大計劃,為重建安居之所。該計劃將使香港居於最舊 式新邨之六十萬居民得以徹底改善其生活環境。該計劃約需時四十五年方可完 成。所有第一型及第二型大厦均須重新發展,以便供給獨立型式之居住單位, 所有康樂設備亦將獲得改善。
在石硤尾下邨進行此項計劃之初期,數逾一萬六千名住客,與大約一百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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