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3 — Page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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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與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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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處及市政事務署屋宇事務科合併而成。對此兩部門職掌權力有所規定之房屋 條例及徙置條例亦經撤銷,並由一九七三年房屋條例取而代之。

由於香港土地嚴重短缺,幾乎每處可資利用之斜坡亦經開拓以供建屋。是 以大部份之新邨必須在新界興建。但祇開闢新市鎮,仍未足夠,要使居民安其 所居,則須與原有市區有便利之交通聯繫良好之社會設備及就業機會。

因此新市鎮將有現代生活中之一切基本設施:例如學校、診所、公園、遊 樂場、市場、警署、消防局、救護站及社區康樂中心等;同時亦有土地供作私 人及商業方面之發展

按照計劃,三個同類型市鎮將在新界興建。荃灣為其中之最大者,包括葵 涌及青衣,且將有人口逾六十七萬人。第二大之市鎮設於屯門,將有人口四十 六萬四千人;沙田則預計有人口四十七萬五千人。

房屋署現正擴大其建築處,以應付將來之需求。該署在海外及本港展開招 募工作,聘請建築師、屋宇設備工程師及結構工程師。為達到十年計劃之目標, 必須採用現代建築技術,以求節省時間及人力。房屋計劃已在詳盡設計及積極 推行中,但在一九七六年以前,預料公共房屋之建設頗難有戲劇性之增加

三個新市區建屋計劃業於一九七三年準備就緒或開始實施,此即愛民邨、 下葵涌邨及斧山邨。愛民邨之第一期工程已接近完成,一九七四年初即可供居 住。下葵涌邨之地盤開拓工程正在進行中,第一期之居住單位約於一九七五年 中落成。此外尚有十二個公共房屋計劃,其地盤開拓或建築工程,現正由工務 司署進行中,在未來兩年內,應可建成約八萬八千個獨立型式居住單位。

所有政府新邨在以往分別稱為新區、政府廉租屋邨、及屋宇建設委員會新 邨,現時已正式定名為新邨。為方便管理起見,該等新邨可分為兩類:甲類屋 宇包括以前屋宇建設委員會之新邨及政府廉租屋邨。乙類屋宇即以前之新區。 本年內共有三萬三千四百九十九人獲得編配房屋,其中獲配甲類屋宇者一萬六 千九百四十八人,獲配乙類者一萬五千五百五十一人。

甲類屋宇

一九七三年底,甲類屋宇之新邨共有二十六個,容納居民五十六萬四千五 百四十五人。該類之居住單位,多為獨立型式,有私用露台、廚房、水厠及沐 浴設備。惟建成較久之新邨仍須兩單位共用一厠所。邨內有商店、市場、學校、 醫療所、遊樂場地及運動場,不少新邨並有社區中心。

房屋署之申請組設有登記冊,每當新邨有空置單位時,該組即挑選册中符 合資格之家庭入住。一九七三年底,共有三萬八千五百四十五宗申請獲准分配 居住單位,十一萬四千一百八十六宗不獲批准或自動撤銷,九萬九千二百一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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