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與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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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採用。本年共有四份發展大綱圖則獲准採用。此等圖則並無法定效力,但可 作為批租土地,售賣官地及重新發展批租土地之參考。
香港大多數之發展地區,現已包括在政府部門編製之發展計劃指南、發展 大綱圖則及詳細藍圖之內;大部份重行發展地區及新市區,則見於法定圖則。 但上述兩類圖則中,有不少須加以修訂,而代之以採取更複雜之發展形式及更 適應高度發展社會需求之圖則。
市區重建試辦計劃
在市區重建計劃試辦地區,政府用洽商方法,或根據收回官地條例而收回 之物業,本年共有六十宗,補償數額達一千一百餘萬元。已收回之物業共有二 百二十三宗,此外有一百二十四宗尙待收回;用洽商方法或根據收回官地條例 收回此等物業之計劃,仍在進行中。
本年共拆卸戰前物業五十七宗,居於此等樓宇之居民,已由政府安排,遷 往廉租屋邨或新區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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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改善計劃
關於改善環境之建議,本年頗有增加,其提議為在人口稠密之市區撥出曠 地,由政府設立更多社會事業機構與增加公共設施。業經港督會同行政局批准 之環境改善區有一九七二年三月七日批准之市區重建區、一九七二年一月十八 日批准之石硤尾區、及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批准之長沙灣區。此三個改善 區之總面積達一千六百嗽。此外尚有其他改善環境之建設草案仍待有關當局批 准,其中包括大角咀、灣仔、油麻地及堅尼地城等地。
為確使此等環境改善計劃得以推行,政府必須在三數年內收回坐落於港九 兩地之物業一千五百宗。迄今約有二百三十宗物業已經收購,其中五十餘宗乃 在本年購入,約需補償費三千三百萬元。
市區重建及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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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咀分區計劃大綱,如獲批准,則須陸續收回三百零二宗物業。受該計 劃影响之物業,將以類似灣仔及油蔴地採用之方法處理。收回此等受影响物業 之總補償額估計為一億八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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