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1 — Page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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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頓,與擴張其服務工作。在港島與九龍各新設有分區辦事處一 間,使各項服務得以集中,並利便其擴展。在偏僻地區,更有 辦事處設立,以處理當地勞工事件。

勞工處長為港督製訂勞工與工業關係政策之主要顧問,同 時並-

任礦務處長。各項勞工法例之訂立,均由勞工處發軔, 並須顧及香港對國際勞工協定,確能履行其義務。勞工處分為 六科:勞資關係、工業、就業、工業衛生、工業訓練及發展等 科。

勞資關係科本年處理各項糾紛共四千二百零三宗,其中勞 工糾紛一百二十六宗(以前稱為重大糾紛,重大訴苦糾紛六 百六十六宗(巨額薪金要求),與輕微訴苦糾紛三千四百一十 一宗(輕微糾紛)。一九七○年之數字分別為一百四十六宗, 三百三十一宗與二千三百三十二宗。本年共有罷工四十二次, 在罷工期間,以每人每日為單位計算,共損失單位二萬五千六 百。而一九七○年共有罷工四十六次,關廠停工一次,損失單 位為四萬七千二百四十三。勞工糾紛大多由於工值、完員、解 僱與欠薪所引起。

勞資關係科設於港島、九龍東區、九龍西區、觀塘與荃灣 之辦事處之人員,在本年大有增加。至於建議設立由司法人員 主理之簡易民事法庭,其籌備亦有進展。當此法庭設立後,則 僱員對僱用合約內之金錢與權利之要求,可望迅速解决。

根據勞工處之紀錄,截至本年底止,共有九十一個機構 成立聯合諮商委員會五十六個。大部分委員會工作順利,並 達成勞資互利之目的。若干政府部門亦有性質相同之委員會成 立,以研討行政、福利與組織上各項問題。至於僱主方面,若 對於建立此種委員會,特感興趣時,則勞工處將派員造訪,加 以闡釋介紹。此項訪問,本年共有二百四十次。勞工處本年出 版之指導刊物有數種,「勞工疾苦與紀律程序」與「僱傭條例 之簡要指南」之中英文本免費分發工商業與各種服務之僱主與 僱員。至於僱傭條例之綜合指導,亦已編就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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