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的說帖
在一九九三年九月舉行的第二十七輪中英聯合聯絡小組會議上
,
中方表示已草簽的香港/瑞士關於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在就中文本
作出一些修改後,便可簽署。我們現在樂於向中方通報,所有的修改
建議已為瑞士政府方面接納。
我們今天提交一份瑞士政府建議對中文文本所作修改的清單。
瑞士方面認為該等修改可更清楚地反映英文文本的意思。我們認為該
等建議屬文字上的修改,並不會影響文本的實質內容。我們希望中方
可在短期內表示同意瑞士提出的修改建議,以便我們安排簽署香港/
瑞士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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