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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九八八年三月十七日
一九八五年開始實行由選舉團選任立法局議員的制度,使區議會與立法局之間有直接的聯繫。 明確地說,此舉開設了一個途徑,讓市民可在三層架構的制度下參與政治。由選舉團選出的議員 須就其在立法局內的工作向有關的區議會作出交代。在新安排下,區議會只限於扮演純屬諮詢的 角色而無實際的影響力。雖然三層架構仍然存在,但區議會的吸引力卻已減低。改善地區問題的 興趣及政治抱負並非互相排斥。若能保存選舉團的制度及給予區議會一些實權,則會吸引更多人 參與地區事務。最近的區議會選舉投票率很低,只有30.3%,由此可得的結論是,白皮書的規定 已令市民對區議會所扮演的角色失去興趣。我以為這情況可能是因為區議會所能做的工作實在極 少
我的辦事處曾就白皮書進行一項問卷調查。有關在一九九一年取消由選舉團選出的民選議席的 問題,三分之二在是項調查作答的人士均不贊成這項決定。區議會亦反對這項安排,其中大部份 均支持區議會擔任行政上的職責。
儘管三層架構的制度運作良好,但在代議政制的長遠發展方面來說,前兩局議員憲制事務小組 所討論過的兩層架構的制度或會更適合香港。區議會是市民最易接觸的辦事處,可直接對地區事 務作出反應。倘若區議會的行政及管理權不獲得擴大,便不能-
分發展為一個可有效和獨立應付 問題的組織。
主席先生,我現在想談談立法局功能組別所起的作用。白皮書肯定了功能組別代表在立法局的 價值,因而加強他們在政制架構內所擔任的角色。與選舉團不同,由功能組別選出的議員數目將 由12位增至14位。正因如此,鄉議局在立法局没有得到席位,令人更感訝詫。多年來,鄉議局 在新界區新市鎮發展方面擔當一個重要角色,並且與政府非常合作。我對該局的失望及憤怒,亦 深表同情。當局倘不能將鄉議局列為功能組別之一,至少亦應保證其在立法局有-
份代表。畢竟 能聲言代表約 50萬人利益的功能組別又有多少呢?
民選代表須對其選民負責,由功能組別選出的議員則只須向某一行業的人士交代。後者所代表 的利益未免過於狹隘,相比之下,按地區劃分的選區更能代表市民的利益。
另一項有關功能組別制度的問題,是如何決定那一種專業應被列作功能組別。誠然,很多專業 團體認為本身應在立法局佔有議席,倘毫無準則地將議席撥予該等組別,將會引起紛爭,而未被 列入功能組別的團體欲佔有議席的要求會進一步增加。我極希望今日功能組別議席的擴展不會演 變為日後「大選舉團」制度的序幕。在這裏,我要特別強調,「大選舉團」制度絕不應在香港推行, 我不會向香港人推薦這個制度。總括而言,在立法局選舉中加入功能組別,永不能保證社會大眾 的利益會獲得照顧,因為嚴格來說,他們没有真正的代表性。雖然我對採用功能組別的辦法有很 大保留,但就香港目前的社會而言,這可能是唯一最合適的辦法。
主席先生,現在,政府決定一九九一年推行直選,各項有關的細節應該在選舉日期最少一年前 準備妥當,譬如提名資格、選區界限、每一選區所佔的席位等都必須計劃周詳,以免引起混亂。 盡早將以上資料公佈,可使候選人有-
份時間為競選作好準備。鑑於目前選舉團的劃分,要為一 九九一年的選舉劃定新的選區界限,殊不容易,有關各區的人口、背景和居民的利益等必須加以 考慮,要避免將距離過遠或背景各異的數個地區列為同一選區。被選出的議員必須能顧及選區居 民的需要和要求,在有些情況這一點亦是很難辦到。這樣,被選出的議員的工作效率和成效將會 受到嚴重影響。
我所屬的選舉團組別便是一個例子。新界(南)包括4個區議會,共有72個區議員,範圍遠至 本港地域的東陲和南及西兩端,人口接近80萬,因此要照顧每個地區的利益不容易。這個問 題也曾多次向政府當局提出,而我亦並非唯一呼籲政府將該組別分開或增加該組別議席的人。遺 憾的是,政府顯然未有理會這些呼籲。
白皮書没有提出足夠的改革建議,以便為日後代議政制的發展作好準備;10個官守議席維持 不變,而委任議員人數亦只減少2名。正如較早前我曾說過,「循序漸進」是維持安定的必要因 素,但緊隨一九八八年的「循序漸進」而來的,將會是一九九一至九七年間的「劇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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