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局——一九八八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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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受非議的只是草案實施的時間問題,但這問題是無可厚非的,而政府在檢討政制時,既然 已作出決定,準備在一九八九年將掛鈎取消,而以下至上的掛鈎取代。當時提出法案出來時候, 是光明磊落的做法。這做法可能對於一些市政局議員做成競選抉擇方面的私人問題,但競選永遠 是候選人本身抉擇的私人問題,故我呼籲各同事支持這條例草案的通過。
張有興議員剛才已提出了,副布政司可引進某些修訂,容許市政局議員在本法案不通過的時 候,可以退出這競選。我認為若果我們今天不通過這條例草案,就會製造兩個可能出現的問題, 第一,若政府引進一些修訂,令到選舉規定的程序規例方面加以修改,在退出後,容許某些市政 局議員當時沒有報名或報名後退出,形成今次區議會選舉程序大亂。如果政府不去訂出一些規 則,容許其退出,當選了的市政局議員,就要立刻辭退市政局席位。這些問題都不是我們希望見 到的,若果只爲作爲一象徵式的行動,對於市政局和區議會的關係,提出抗議一點在講辭上已提 及,或棄權已夠,毋須採取反對行動,因為反對後我們要明白其嚴重的後果。我們基本上在政府 提出法案後,經同意後成爲法律,若反對則我們和政府都要共同承擔這責任,所以我希望大家注 視條例草案若不通過會帶來甚麼嚴重效果,從而作出明智的抉擇。
主席先生,我發言支持這二讀動議。
李柱銘議員致辭(傳譯):主席先生,我對上次未能在此發言表示歉意。
主席先生,白皮書第2段說,經過多年來的演變,香港有了一套與世界其他地方不同的政制。 我認為這是避重就輕的說法,其實香港的政制是世界上最複雜的,這條例草案又無相應的第二部 份,更令其倍加複雜,故健力士紀錄大全應將香港列為世界上政制最複雜的地方。
主席先生,我們在專案小組討論這條例草案時,曾提出若干問題,得到如下答案:
第一個問題是,我們爲何不可以等整套措施完成後才納入條例草案而反要分兩次修訂?答案是 由於區議會選舉在今年三月十日舉行。第二個問題是,既然如此,政府為何不及早提出這條例草 案?答案是政府要等民匯處的報告公布後才可以提出這條例草案,因為綠皮書載有這個方案。第 三個問題是,既然如此,何不等白皮書發表後才提出整個條例草案?答案是對三月舉行的區議會 選舉來說是太遲了。第四個問題是,公眾人士對這個問題的反應又如何呢?答案是大部份接受訪 問的人都認為不應有任何改變。另一個問題是為何要作出改變呢?答案是所作的改變是使這個制 度與區域市政局目前所施行的制度看齊。接著的一個問題是,政府為何不將整項建議列入綠皮書 內向公眾人士提出呢?雖然政府没有提供答案,但我知道其中原因。政府如將該建議與這事項相 提並論的話,便會找不到藉口,解釋為何不提出一項有關在一九八八年推行立法局直選的建議。
我們要留意的問題是:如果分兩期修訂條例,那麼我們究竟想怎樣處理諮詢程序呢?公眾人 士、區議會議員、市政局議員以及本局議員,均没有機會對市政局和區議會之間的新聯繫作爲整 套措施談論。然而,政府現在決定作出改變,違反接受訪問人士的大多意見。主席先生,政府豈 不是採用雙重標準嗎?有關八八直選的問題,政府的看法是,由於公眾人士意見分歧,所以,他 們不打算在一九九一年前有任何改變。但是這個特別問題的現況是,雖然根據意見調查,大多數 被訪者都認為不應該有任何改變,但他們卻一於改變。主席先生,明智的說法當然是等到一九九 一年才作出改變,但困難之處是:假如政府在一九八八年也不能對我們的政制作出一些改變,便 會給人一個印象,政府對白皮書幾乎全無作為。
主席先生,這份白皮書已經很白了——我所指的是白皮書的內裏。在很多香港人的眼中,這個 政府已經夠跛了;如果用白皮書內的語言來說,即夠審慎了;又或者用布政司的字眼來說,已經 夠小心或者謹慎了。布政司曾在演辭中說:「政府多年來所宣揚的宗旨,是在所有決策上都力求 審慎從事,循序漸進」,我要恭賀他在聖經內發現了一新章,名爲「審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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