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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九八八年二月十日
《百喻經》中有一個《三層樓》的故事,嘲笑一個癡人,想建立一座只有三樓而没有地下和二 樓的三層樓。今天,又有一個新的《三層樓》的故事。這座三層樓的地下與二樓之間,已有了一 道樓梯,雖然建得不大好,但總還可以上落。有人不告訴我們是否會重建另一道樓梯,更没有告 訴我們假如會重建,那是一道怎麼樣的樓梯,怎麼樣去重建,是比原來的好還是更壞?這樣,就 叫我們來表決,是否贊成把現有的樓梯拆掉。這樣,倘若贊成,我並不認為比《百喻經》那個故 事裏的癡人聰明得多少。
1988年選舉規定(修訂)條例草案,要把現存的市政局與區議會之間的聯繫切斷,但没有告訴 我們是否會重建新的聯繫,假如會重建,那是怎麼樣的聯繫,怎麼樣去建立。這個條例草案,就 是一個新的《三層樓》的故事。政府提出一個這樣的條例草案來叫我們來通過,是否把我們都當 作《百喻經》那個故事裏的癡人,或要把我們變成這樣的癡人呢?
也許在這次會議才提交給本局的《白皮書》,將會對這個條例草案有稍多一點的補-
。但我們 不是心可二用、一目十行的超人;更不是未經徵詢自己的選民的意見,自以為剎那間就能作出正 確的決定的狂人。政府既把我們當作癡人,又把我們當作超人和狂人。我只是人,既不是癡人, 也不是超人和狂人。
主席先生,更使人遺憾的,這是一個非常惡劣的「先斬後奏」的先例,是仍然把本局看作一個橡 皮圖章的潛意識的反映。現在,條例草案還沒有通過生效,但經已造成事實,一些希望能夠繼續 參與地區性事務的市政局議員,被迫倉卒參選。假如條例草案被否決了,怎樣向他們交代?假如 他們因而宣布退出選舉,又會有一些新的地區的候選人變成自動當選,甚或會有一些地區變成没 有或不足候選人,要在三月十日後勞民傷財去進行補選。這樣是不是以「先斬後奏」和「既成事實」 來迫使本局不能否決這個條例草案呢?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不支持動議。
下午四時三十分
主席(譯文):尚有數位議員擬就該問題發言,但現已四時三十分,略作小休。
下午四時五十分
主席(譯文):本局會議現告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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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宏發議員致辭:主席先生,我發言支持1988年選舉規定(修訂)條例草案二讀的動議。支持這 動議時我想澄清一項誤解,正如胡法光議員在開始時已說過,這修訂條例草案自成一體,是獨立 的,而且並沒有從後門引進白皮書所提及市政局與市區區議會關係的其他措施的含義。它只是容 許市政局的議員去競選,如果當選的話,無須辭去市政局議員職位。在現有情況下,他們是當然 區議員。條例草案亦聲明如果他當選區議員,就會失去自動成為區議員的身份,故我十分同意范 議員所說這基本精神是放寬了市政局議員和區議會議員的一些選舉限制,同時可以兼任市政局議 員和市區區議員。若要貫徹政府在當初宣布和現時白皮書中所講市政局和市區區議會的關係,則 要進一步修訂區議會條例。
今日我們所談的並非應由上至下掛鈎呢還是由下至上掛鈎或不上不落的掛鈎而無鈎等等問題, 或者將掛鈎保持到一九八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或要將其延遲到一九九一年,所以我們認為今日我們 應該討論只是談談本身,這條例草案若通過有何功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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