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731-FCO40-2444-Minutes-and-Hansards-of-the-Legislative-Council-of-Hong-Kong-1988 — Page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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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九八八年二月十日

公民教育

二、 范徐麗泰議員問題的譯文:鑑於公民教育的重要性,政府可否告知本局為在學校內外推荐 公民教育所動用的資源,及有否任何計劃在未來一年增加這方面的經費?

教育統籌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公民教育是透過範圍十分廣泛的教育、廣播及社區參與計劃來推行,很多時計劃本身 亦有其他教育、娛樂或宣傳目的,因此,很難明確列出與公民教育有關的每一項開支。

在學校內,可確定的總開支約為330萬元,包括教育署輔導視學處職員開支、公益少年團活動 撥款、公民教育資源中心的日常開支、發展教材及擧辦在職教師訓練課程所需的費用。

此外,還有其它未能個別分類的龐大費用,例如為各科教師提供訓練及視學服務,以協助他們 把公民教育的訊息編入課程內;及製作教育電視節目,包括公民教育專輯及包含公民教育訊息的 語文及社會科節目等。課外活動在推廣公民教育方面亦有重大作用。自一九八三年起,每間標準 規模的政府及資助中學均增聘一名學位教師,在校內加强推行課外活動。

主席先生,在學校外,公民教育由政務總署、香港電台、政府新聞處、廉政公署及社會福利署 聯合推動。這些部門的工作及活動,由范徐麗泰議員擔任主席的公民教育委員會監察及統籌。在 本財政年度內,這些機構的總開支估計約為2,200萬元。

主席先生,我知道各個參與推動公民教育的機構,已要求在一九八八至八九年度內,增加公民 教育計劃的經費。待三月二日預算草案交本局時,我們便可知道詳情。

范徐麗泰議員問(譯文):主席先生,我很高興從教育統籌司的答覆中獲悉當局動用2,300 萬元, 在學校外推廣公民教育。這對公民教育委員會,是一個好消息。教育統籌司可否告知本局,當局 有没有進行研究,評估這些推廣及教育活動,對提高學生及社會人士的公民意識,取得了甚麼成 效?若曾進行評估工作,結果如何?若没有,原因是甚麼?

教育統籌司答(譯文):主席先生,當局曾就公民教育的推廣工作,特別是在學校內舉行的活動, 進行兩項評估研究。根據最新的評估結果,超過90%的學校採用我們稱為跨越課程的方法,或 兼用多項方法,在校内推廣公民教育,頗為成功。此外,在學校內及學校外所進行的公民教育推 廣活動,亦有緊密的聯繫。主席先生,本港的公民意識普遍已提高,對這點我們是毫無疑問的

廖烈科議員問:主席先生,請問政府推行公民教育時,是否每間學校都獲得資助,若果不是的 話,政府如何分配呢?同時會否考慮給予更多學校資助,以便更有效地推行公民教育?

教育統籌司答(譯文):主席先生,目前有些學校活動,特別是與公益少年團有關的,是可獲得津 貼。我剛才提及的評估報告中有一項建議:政府應以津貼的形式,向學校提供額外撥款,協助推 行各項加强公民教育的計劃。事實上,我們原則上也贊同這項建議,這涉及資源分配的問題,我 們會按慣常的方法處理。

司徒華議員問:主席先生,學校內推行公民教育的經費祇有330萬元,它在整個教育預算中佔的 比例相信非常少,用這樣少的經費去推行這麼重要的工作,是否足夠呢?政府有否打算在未來增 加這方面的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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