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670-FCO40-23182-Future-of-Hong-Kong-continuity-of-administration-civil-serv-1987 — Page 162

FCO40 Hong Kong Department Records 聯邦事務部香港部檔案 All

(I)

暫停發放、取消或扣減長俸

總督可在附件A(iii)開列的情況下暫停發放、取消或扣減有

關人員的長俸。

(J)

可領90%及100%長俸的資格

可領 90%長俸的人員,在加入新長俸計劃時可選擇轉為可

領100%長俸人員。作出這個選擇的人員 其長俸利益將由

附件 D開列方式計算的一個實際日期起,以可領100%長 俸

資格的基礎計算。

(K)

延任

(L)

根據一般規定,公務員通常不會獲准在上文(A)(i)及 (iii) 段

所開列的退休年齡之後 延任 不過,一名在未滿60歲卽已

取得最高長俸額資格的人員 可自長俸 服務中退休,而卽

時以領取酬金的條件重行受僱於同一職級,直至其60歲生

日的前一天為止‧該人員可在退休時領取折算的長俸酬金,

但在其重行 受僱期間,其每月長俸將會暫停發放。該人員

重行受僱的服務期 不可以根據1987年長俸利益條例及1987

年長俸利益規例計算任何額外利益。

在按照 1987年長俸利益條例及1987年長俸利益規例所規

定的情况下,領取長俸乃公務員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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