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626-FCO40-2240-Relations-between-Hong-Kong-and-Macau-1987 — Page 34

FCO40 Hong Kong Department Records 聯邦事務部香港部檔案 All

附件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澳門的

基本政策的具體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 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第二款所載中華人民共和 國對澳門的基本政策,具體說明如下:

38.

附件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香港的 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中華人民共 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 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第三款 所載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 政策,具體說明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 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 况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據此,中華人民共和 國將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時,設 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 民代表大會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並頒佈中華人民 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規 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不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保 持現行的社會、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憲制

設立香港特別 39. 行政區 基本法

40.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條規 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 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 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41. 據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將在一九九七年 七月一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設立 42.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中華 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根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并領佈中華人民 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 稱《基本法》) 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 成立後不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 保持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 式,五十年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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