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七年四月八日立法局會議席上 楊寶坤議員致辭全文
休會辯論
「投訴有門」諮詢文件
主席先生:
目前本港的市民申訴途徑在種類上及數目上很多,
是維持及加強現有申訴制度,特別在宣傳方面,務須使市民認識本身 的公民權利及正確使用有效的申訴途徑。
明政專員能夠負起監察政府部門的運作功能,一定有利於提高其 工作效率,是一項值得讚揚的改革。政府自動建議接受市民監察,乃 是民主政治的開明態度。在這方面,我們作為市民的一份子,必須有 自律的修養,不能濫用民主,因為濫用民主,輕則加深香港政府的困 惑,大則動搖社會穩定。
理部辦
設立明政專員將有助議員處理市民申訴,分擔目前兩局員辦 處的工作量。目前兩局辦事處申訴部每年處理個案1000宗,其中投 訴政府行政失當/處事不公的案件,佔申訴部現有工作35-40%。 日後若設立明政專員制度,有關政府部門的辦事效率,服務態度及是 否處事公正的申訴,將可交由明政專員處理。所以設立一個明政專員 相等於為市民增加了一個獨立的法定投訴制度。他的辦事處可能獲得 市民更大的信任,而且能減輕兩局議員在公眾事務方面的部份負擔, 從而使議員更能有效地將時間多花在投訴以外的重要事務上。所以設 立明政專員有其需要,但有原則。目前投訴的門經很多,本人認為 政府戆考遭誤區議員多處理地區層面事項,並讓市民了解到很多事務 不一定要交由兩局議員辦事處處理。
多員
處辦
此外,明政專員的設立形式,職機範圍應有明確界定及法律條文 規定,以免工作重覆。本人建議明政專員可撥踐兩局講員的統要,使 明政專員可向立法機構負責,調查有關政府行政失當/處事不公的投 訴,而兩局議員則可集中研究政策事宜。政府並可考設立一個包括 兩局議員的委員會,以便監察明政專員所處理的投訴。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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