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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 . 2 . 2 有人認為新聞自由是很重要的,故此基本法應仿效美國憲法的有關做法,

就是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不可通過任何限制新聞自由的法例。

這樣,可以使新聞自由得到最大保障。

8. 1. 2. 3 亦有人認為上述的概念在實際推行時需加以適量修訂,例如美國亦是在

憲法上直接保障新聞自由,可是另一方面,却在維護公民權益時,在法

律上對新聞自由子以適當限制,故此認為基本法應具有二項精神:

a. 新聞自由應在基本法予以明文保障

b.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律,新聞業必須遵守。

8. 1. 2. 4 有人認為《中英聯合聲明》保證香港現行制度九七年後五十年不變,故

此基本法應寫明香港保存目前享有的新聞自由,並對所有新聞業一視同

仁。

8. 1. 2. 5 有些提法雖然都屬原則性,可是就比較具體,他們認為基本法要列明新

聞自由應包括:

a. 市民有知的權利。

b. 香港所習慣的是資本主義的新聞自由,一切解釋須以香港資本主義社

會慣例及判例為準。

c. 所有新聞傳播機構及新聞記者,應享有採訪、報道、發布及傳遞新聞

的自由;政府及政府官員不得在事前檢查或阻止。

d. 政府為了保障新聞的自由和獨立,不得以財力津貼或利誘私營新聞事

業。

e. 報刊在出版前無須申領執照亦無須繳納保證金。

f. 任何人不會因報道、討論、批判有關學術、思想、文化、政治等問題

而獲罪。

g. 進出口刊物的自由。

h.進出口新聞傳播業機器用品的自由。

8.1.3 有些新聞業人士則認為儲管基本法本身未必可以寫得太詳盡,可是原則性

的寫法太抽象,很容易讓有意箝制新聞自由者製造方便,例如最近東南亞

有些地區的政府,為了禁止發表壞消息或批評,便利用國家利益、國家安 全這些字眼來迫使报纸停刊,或把記者逐出境;根本所謂「國家機密」, 若不加以開釋,可以令一些似乎無關痛痛的法例(一些存在於自由國家如

英國中已有多年的法例),成為了限制新聞自由的工具。目前仍有一些國家,

未經正式許可而發表天氣預測,即可被判監禁。實行社會主義的中國,在

辞義、解釋及習慣認識上,與香港所享有的资本主義形式,都有不同。故 此有需要清楚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甚麼的新聞自由,讓新聞業清楚明

自他們擁有的權利是甚麼,保證新聞業在運作時有更大更具體的保障。

所以他們認為或許可以用新聞法或其他方法,將香港新開業現時享有的各

種權利,甚或希望可以擔有的惜刊列出来,因為里竟法律的基本精神在于

保障而非限制,只需强调香港甘别行政區捨有在司法獨立便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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