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470-FCO40-1999-Visits-by-Chinese-officials-to-Hong-Kong-1986 — Page 32

FCO40 Hong Kong Department Records 聯邦事務部香港部檔案 All

台港澳專欄

魯平會晤香港各界人士的談話

請本刊記者

年一月份,中國國務院港澳辦公 室秘書長、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 秘書長魯平率領專家工作小組來港, 廣泛瞭解各方面對基本法起草工作的 意見。這些天來,魯平在同香港各界 人士會晤之時,對人們關注的一些問 題也作了公開闡述。

(-)

對專家工作小組此次來港目的, 魯平談道: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預定四 月份在北京召開第二次會議,專家小 組是受起草委員會秘書處委托,來港 瞭解情況,爲這次會議做一些準備工 作。我們這次到香港來,是要廣泛聽 取各界人士的意見,各方的意見都要 聽。不光要坐下來聽意見,還要深入 到香港生活的各方面中去,多看多 聽,多增加對香港的感性認識。基本 法的結構到底怎麼寫,我們現在還沒 有固定的意見,首先要調查研究,沒 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只有盡可

能地多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以後,我們

才能考慮怎樣起草基本法。類似這次 來港的專家工作小組,以後還會陸續 來港徵詢意見。起草委員會秘書處在 內地已聘請和邀請了一些法律專家, 來協助我們的基本法起草工作。

(==)

魯平談到基本法起草工作問題時 說,我們首先着手的是基本法本身的 結構,也就是它的框架,是指整個基 本法怎樣寫,怎樣分章、分節、分 段、分哪些方面的內容。四月召開的 起草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就是要把結 構問題定下來,然後根據這個結構分 一些專題小組,有內地委員,也有香 港委員,大家共同研究。現在就是要 把中英聯合聲明所談的這些政策,就 是幾個“不變”,如“五十年不變”,將 來實行“港人治港”等,都用法律的語 言,把它寫成基本法,以法律的形式 固定下來。基本法有關香港政制方面

內容何時能起草完成,是否要提前在 八七年,這要由起草委員會提出來研 究、討論。

(三)

在“港人治港”提法問題上,魯平 重申,“港人治港”是中國既定的政 策,草擬基本法時,將用法律語言把 “港人治港”的精神具體定下來。他

說,“港人治港”這四個字過去在口頭 上一直是這樣講的,雖然中英聯合聲 明裏面沒寫下“港人治港”這四個字, 而是寫由香港當地人自己來管理;但 是,聯合聲明附件一(即《中華人民共 和國對香港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 明》)的內容,就是貫徹了“港人治港” 的精神。關於中央對香港的政策問 題,我們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之後, 把它歸納為十二條,這十二條具體的 方針政策成為聯合聲明附件一的內 容。香港有些人士把我們的十二條方 針政策歸納為“收回主權、保持繁

魯平( 左三 )在香港生產力促進中心參觀

黃本強攝 魯平在李绍誠(有三)陪同下參觀香港國際貨櫃碼頭

黃本強攝

瞭望週刊海外版1986年2月10日

41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