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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寫由香港當地人自己來管理。這不是說中國 方面忽視「港人治港」,現正準備用法律語言 寫進基本法。魯平的「港人治港不很科學」之 說又引起一番敏感反應。
其實,魯平只是解釋法律用語和口頭用語 的不同,法律用語要求準確,所以中英協議使 用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 」, 「香港特别行政區各政府部門可以聘請英籍人 士或外籍人士擔任顧問或某些公職 」,「香港 特別行政區政府可任用原香港公務人員中的或 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英籍 和其他外籍人士擔任政府部門的各級公務人員 各主要政府部門 ( 相當於「司」級部門, 括警察部門 ) 的正職和某些主要政府部門的副 職除外 」,「終審法院可以根據需要邀請其他 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 」,「香港特 别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等法律性字眼。 什麼是當地人?當然不是中國內地派來的 人,但籠統地說成是「港人」,不能概括協議 中的意思,拿英國護照的洋人,雖然在港居留 很長時間,有永久居民證件,但他們不可能「 治港」,即不可能擔任司級官員,更不可能任 行政長官,只可以做穎問和擔任公職而已。
魯平的原意是中國仍堅持「港人治港」的 精神,但在法律文件會採取更準確的字眼而已
試析「民主拒共派」心態
在過渡時期,香港人需要的是理性地同北 京對話 爭取中英協議上已經載明的權益,準 確地、全面地執行協議。不必爲某些敏感的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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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所驚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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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台灣向香港主張「民主極的人士招手 ,邀請赴台,灌輸同台灣結成民主拒共同盟的 主張,並煽動港人以「民主」「綠化紅色中國 」,「保衛台灣基地」,以「拒共」來「保衛 香港」,以「保衛台灣」來迫使中共維持香港 「自由、法治」 其實質,是要香港人當抗拒 國家統一的「砲灰」。如果香港「一國兩制」 搞糟搞壞了,人心慌亂 局面動盪了,台灣 更有籍口拒絕「三通」和「和談」。 目前,香港的「民主抱共派」有三種人。 一種是「民主抗共派」。他們秉承台灣意 旨,欲把香港搞得滿城風雨,紛爭不斷。他們 高呼「民主」是假的,騙人的,反共才是眞的 。這類人是少數。
一種是「民主抱共派」。他們對一國兩制 沒有信心,口袋又有外國綠咭,但又想做治港 的港人,他們慷慨激昂,以最激烈的主張 港人,香港依了他們的主張,他們留下來,香 港搞糟了,他們就「拜拜」走人,留下「蘇州 屎 」,讓港人承擔後果。這些人「炒埋唔夠一 」,政治能量有限。
一種是「民主恐共派 」。這類人數目最多 他們對中共有一種恐懼感,他們擔心中共的 干預,對前途缺乏自信。他們也相信民主,認 爲民主形成一種絕緣體,使香港同大陸隔離開 來。這些人寧願終日大叫「怕」,以「怕」來 同北京討價還價,迫北京讓步。結果,他們往 往是自我虐待,弄到自己疑神疑鬼,踏着竽英 當眼,不能理性地分析問題,不能全面地了解 國家政策,積極同北京對話。
「民主恐共派」有一種誤解,以爲中國在 代議政制問題上,是反對香港民主的,是反對 直接選舉的。殊不知,中國所反對的,是英國 人前一段不願意依照協議同中國透過聯絡小組 商討代議政制與基本法銜接的問題。中國反對 過渡期大變,反對政制改革革掉了中英協議早 有規定的權力架構(英方想將政制改爲以立法 局爲決策中心) 和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關係
·反對香港分離於祖國母體。
行政長官由誰人擔任
中國並不是全盤否定代議政制,而是因爲 代議政制在世界上有許多種模式,參照哪一種 最好?照搬到香港是否適當?要否結合香港實 際而創造一種新模式?只要在政制改革問題上 同中國商量,取得中國同意,並以基本法形式 肯定下來,代議政制還是可以搞的。
至於直接選舉立法機構問題,中國至今仍
魯平非官式拜訪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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